“我的学生可能被欺负了”女教师发现学生异常 协助抓获性侵嫌疑人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今年10月的一天晚上,四川泸州古蔺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一通村小女老师的来电,对方声音急促。女老师了解情况后按照“强制报告制度”立即向检察官报告,并在检察官的建议下立即报警。古蔺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立即出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抓获。

原来,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发现班上一名未满12周岁的小女孩表现异常。因前不久参加了古蔺县检察院对全县教师进行的强制报告制度培训,该老师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相关异常表现有深刻了解,联想到这名小女孩的表现,该老师顿觉反常,便将小女孩叫到办公室,了解情况。小女孩向老师诉说了自己从去年开始就被邻居蔡某某实施性侵害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正在侦查环节。

这名女老师的及时报告和报案,不仅避免了学生可能遭受的更严重侵害,同时也为案件的侦破、诉讼发挥了关键作用。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一位教师如此警觉呢?这还得从一项制度的建立说起。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有效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固定证据不及时等问题,2019年3月,古蔺县检察院牵头各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起全市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指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伤害,存在自杀、自残、工伤,或因火灾、交通事故、坠楼、溺水、中毒等原因造成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况时,特别是结合医疗诊断,可以认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过性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由主管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及时通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

近年来,古蔺县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多发趋势,且受侵害对象多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以来,已收到侵害或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9条,并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其中1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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