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抚州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销售商户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拟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支持家装厨卫(含家装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焕新”活动销售商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的经营范围

报名参与此次活动商户,经营范围应包含以下至少一类:

1.成品家具类:含床、沙发、桌椅、柜子等。

2.家装建材类:含瓷砖、卫浴、橱柜衣柜、门窗、地板、窗帘、灯具开关、石材板材等装修材料及物品。

3.智能家居及家电类:含智能门锁、智能语音设施、智能沙发、智能床、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扫(洗)地机、智能马桶、智能晾衣架等,以及除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范围8类产品外的其他相关家电产品。

4.家庭适老化产品类:含护理床、轮椅、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

二、销售商户的基本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进销存管理制度,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等行为。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在抚州市辖区内,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且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能力,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开通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对公结算账户,每笔核销资金均入公账且开具税务发票。

4.有单独的收银系统,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完整、准确记录每笔消费订单情况,及时准确提交补贴相关凭证及销售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5.具备和市级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领券满减)等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过程结算等安排。

6.具有家居建材及智能家电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产品品牌授权书。

7.提交承诺书,承诺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配合活动组织单位协调处理资金补贴等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8.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三、商户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首批家装厨卫(含家装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焕新”销售商户需于9月20日至9月24日向注册地所在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抚州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商户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体企业提供“电子税务局相关截图证明”。

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收银系统截图及照片。

7.线下实体店门店及店内照片各一张。

8.“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打印法人信用报告。

9.家居建材及智能家电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产品品牌授权书。

申报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9月24日下午5点前送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同步提交。

四、入选商户的确定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参与活动的家装厨卫(含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销售商户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属地市监、税务等部门征求意见通过后,将销售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及时将确认后的商户名单报市商务局备案,市商务局将各地确认后的商户名单报第三方平台,加快工作推进。

五、参与商户的管理

参与活动销售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后续拟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待市级服务平台确定后,可通过市级服务平台商户报名端口继续申报,经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参与活动。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抚州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参与商户报名表

抚州市各县(区)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联系电话信息表

临川区家居焕新工作群

抚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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