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力琥珀园、恒大观澜庭等上线受理的问题都有回复啦

6月1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傅小锋做客《作风建设·局长在线》,就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建筑行业管理、建设工程审批和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和验收等方面,现场接听热线、回复微信平台咨询、帮助群众答疑解惑。

1、目前小区建房的具体施工时间如何确定?对于市区范围内居民区的施工时间限制与非市区的是否一致?未按规定时间施工有无相应的管制措施?

答:这位听友关注的应该是建筑施工噪声问题,根据《温州市建筑施工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温州市建筑施工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没有作出具体时间限制,但对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有作具体要求,特别是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晚10: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要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证明,并至少提前24小时在施工场所及其周边住宅区和其他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张贴夜间施工证明的公告。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

2、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个小区入住后,其他住户仍在装修的情况,那么小区内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时,时间是否有限制?具体如何进行监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根据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允许施工的时间。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有要求限制作业时间,但没有规定具体到几点几分的时间限制;我市物管小区基本上都有将装修限制时间纳入管理规约规定,具体时间会有一些差异,但一般情况下要求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中午和夜晚),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在监管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如发现存在违法装修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和受噪声污染的个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3、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总数量有多少?哪几类人群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针对瑞安市内不同区域是否有不同的政策?

答: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总数量有3270套(其中,仁和嘉园288套、云江嘉园2023套、邻里佳园949套、老城区零散公租房10套)。

根据相关政策,目前我市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主要有:①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不受区域范围限制,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②户籍为安阳、玉海、锦湖、上望、东山、莘塍、飞云、仙降、南滨、云周、汀田、潘岱等12个街道和北麂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住房、收入和财产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于前期实物对象都已确定,目前没有多余的实物配租房源,新增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均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4、在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人群中,是否会定期进行核查其是否仍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当不符合条件后,后续将如何处理?

答: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续约前,必须进行一次资格核查;合同存续期间,根据上级要求或群众举报,对公租房保障资格进行动态核查。如发现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将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出租房源或停发货币补贴。

5、目前我市人才租赁住房、人才配套销售住房的数量大概在多少?相应的人才住房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今年已筹集人才配售住房450套,人才配租住房房源尚在筹集中。

配售、配租人才住房申请程序: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今年的人才住房政策还在调整中。具体以发布的申请公告为准,申请公告将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查询路径: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公告公示-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6、这几年由于疫情影响,对我市的建筑行业造成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为此去年浙江省建设厅也发布了相关的通知。请问目前我市对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化解相关工作有没有什么具体的举措?在材料发生异常波动的时候,将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呢?

答:疫情冲击,确实会对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我市积极落实应对措施,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二是定期发布材料信息价,平时为每月发布一次;如遇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则缩短发布周期,每10天或半月发布一次。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水泥、混凝土、电缆和管材等。三是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投标环节,明确材料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引导非政府投资项目也参照执行。

7、市区商品房现在都是带装修销售的(听说是强制性要求),装修档次不同价格也不一样,但是业主拿到后基本上都是砸了重新装修,个别甚至砸得“面目全非”,这显然是一种浪费,我相信相关部门也有了解到这样现象。请问傅局,1、你怎么看这种现象?2,砸了重新装修是否都需要审批?3、如果没有审批会不会受到处罚?

答:推行房屋全装修的初衷就是想让房子建好后,基本上可以实现“拎包入住”,避免后续还要一户一户进行零星装修,互相干扰、互相影响,像刚才有听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就可以避免;但如果交付后还要重新装修,那就违背了推进房屋全装修的初衷。对此,我们去年就专门围绕“要不要全装修、要什么样的全装修、怎么管好全装修”等问题,联合发改部门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价格备案、装修分档、样板房公证公示、质量监管等举措,促进住宅全装修质量提升。特别是在装修分档方面,我们鼓励房开企业将全装修部分的资金集中用于卫生间、厨房等装修和设备购置上,尽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关于重新装修审批问题,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住建局《关于依法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装修应当报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备案。

对未经审批或备案的违法装修项目,视情节轻重由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1、建筑工地噪音扰民,反映好多次,环保处理不了,该怎么办?

答:建筑工地噪声问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实地调查取证。如确实存在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予以查处。你反映的处理不了的具体原因,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咨询。

2、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住建部门如何监管?

答: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由属地街道作为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实施,住建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参建各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职责和验收程序。相关工程施工前,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随机巡查,并对关键验收部位或隐蔽验收程序进行重点监督,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将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后,责任单位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程序。

3、我不认可“所见即所得”。滨海中梁峯荟,样板房入户门质量好,交际交付门质量差?牌子虽一样,来个房开定制款给业主,质量差很多。另外,滨海中梁峯荟由于下一个项目销售推广,把原先样板房拆了;把样板房放在项目里,建设期间业主又不能进去看, 这样操作,允许吗?

答:我局依据审批后的全装修方案进行监管,如果出现实际质量与审批方案不一致的,可向我局进行投诉,我局现场核实后将予以处理。交付标准样板房要在集中交付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内保留样板房和主要装修材料样品,业主可以对房开企业擅自变更材料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4、局长您好!瑞安现在装饰公司很多有装新风系统,要在大梁上打75直径的洞,要打30多个洞,这样是否会对结构有影响?这样施工是不是需要监管?

答:装修过程中,在承重结构(承重梁、柱)上开洞,会对结构产生影响。装修方案必须经过审批或备案,像破坏房屋结构行为是明确禁止的。如发现存在类似“野蛮”装修行为,请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5、局长你好,全屋全装修在交付房时出现一些问题,业主提出整改,房开迟迟不改,业主该怎么办?

答:全装修住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付;对验收不合格的,我局将督促房开企业整改到位后交付。

6、瑞安东山的琥珀园已经逾期2次了, 现在进展依旧缓慢;还有入户大厅和内部的装修跟销售广告有很大的差距,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受新力集团经济问题影响,琥珀园项目建设受阻。去年11月份以来,我局已多次约谈房开企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督促其倒排后续工程计划,加快后续工程建设进度,目前正在有序施工中。对工程质量问题,我局将按照审批方案进行监管。至于你反映的“入户大厅和内部装修跟销售广告存在很大差距”问题,涉嫌虚假宣传,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新力琥珀园6月30日能交房吗?目前的进展怎么样了?

答: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施工中,根据房开企业计划安排,该项目拟于6月底完工,具体交房时间应以房开企业告知业主收房的通知为准。

8、想问一下:合同签的是110平方,到交房期了说多了2个平方要另外补钱,这个合理吗?

答:《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对面积误差的处置有明确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浙江省住建厅、市监厅联合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格式文本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明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你所反映的“合同签的是110平方,交房时多了2个平方要另外补钱”,应属于合理面积误差处置情形。

1、林先生:恒大二期(观澜庭),交房时间拖延了,能否退房?

答:根据购房人与房开企业所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该项目交付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目前尚未逾期。如有发生逾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来源:瑞安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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