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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辉超市两日内连遭北京河南两地通报“抽检不合格”年内已被七省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2、钢化玻璃质保期内疑自爆,商家:玻璃自爆不在质保范围3、这7批次不合格 黑龙江公布近期食品抽检信息|附详情
?永辉超市两日内连遭北京河南两地通报“抽检不合格”年内已被七省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中国网财经2月28日讯(记者 郭帅)继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被阜阳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价格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之后,永辉超市日前再因连遭北京、河南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站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超市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是中国500强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在福建、重庆等24个省市已发展超700家连锁超市,经营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龙头商超企业。
商业版图的扩张未能带来产品安全性的提升,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20年以来,永辉超市已至少被安徽、江苏、四川、上海、河北、河南、北京7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两日内北京河南两地抽检不合格
2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12类食品5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3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附件
不合格样品情况第8项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经营的梭蟹(公),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月2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17大类食品268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35批次,不合格样品48批次。
图片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附件
不合格产品情况第28项显示,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新乡新一街宝龙城市广场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0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阜阳价格违法、上海抽检不合格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11日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四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显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共公布了五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图片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案例二显示,2月5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永辉超市颍州万达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沂蒙土黑猪带皮中方肉(49.8元/500克)、沂蒙土黑猪肋排(59.8元/500克)并非沂蒙所产,与专柜明码标价签的“沂蒙土猪肉”不符。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构成采取抬高等级销售商品,变相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共抽检7大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776批次,其中合格77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镉(以Cd计)、氯霉素〕。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通告附件
抽检通告附件显示,上海松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活)中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1.2mg/kg,超过规定的≤0.5mg/kg标准值。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四川、江苏、河北抽检不合格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日公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号)》显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了7类食品917批次样品,发现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图片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
其中,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龙泉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图片来源: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网站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网站2月25日发布的《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裕华谈固分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裕华谈固分公司超市冷库中检出的四盘豆腐产品不能提供进货票据,此外,冷库中检出的粉条产品重金属含量超过标准指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3日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8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玉兰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滨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500克海蜇丝和1批次即食250克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编辑:李静 )
钢化玻璃质保期内疑自爆,商家:玻璃自爆不在质保范围
“我为新家定制的断桥铝窗户,质保期内发现窗户外层的钢化玻璃莫名其妙爆裂,联系商家后,商家说玻璃自爆不在质保范围。”近日,市民雷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家窗户钢化玻璃莫名爆裂后,联系商家进行质保时却碰了壁。
据雷先生介绍, 2021年10月他在高新区永辉铝材(现已更名为幕尼轩门窗)定制了新家两个阳台的断桥铝落地窗,总共花费一万一千元。“房子装修完没有入住,今年4月份我去新家后,发现一扇窗户的外层钢化玻璃爆裂了。”雷先生说,发现爆裂情况后,自己联系当时定制门窗的永辉铝材店,商家却表示,玻璃质保只负责漏气和进水,自爆不属于质保范围,合同里也明确了质保条款。
“商家态度非常坚决,我后来又看了合同,的确有一行备注了质保3年,玻璃只限进水、起雾。当时交钱的时候商家既没有明确告知玻璃自爆不属于质保范围,合同里关于玻璃质保范围的条款也没有特意标注出来,这算不算欺骗消费者?”雷先生气愤地说到。
随后,记者来到雷先生购买窗户的永辉铝材店(现已更名为幕尼轩门窗),该店的负责人王女士说道:“合同里明确写了玻璃质保只限进水、起雾,玻璃本身也有一定的自爆率,而且厂家针对玻璃自爆没有给我们质保,因此我们也无法针对玻璃自爆情况给顾客质保,出现此类情况,顾客需要自费维修,具体费用需要根据玻璃面积及工人费用而定。”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虽然合同约定了质保范围局限于进水、起雾,但是该条款是否有效,还有待于商榷。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只要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就有责任更换、维修。而本事件当中,商家在合同当中刻意对质保范围进行限缩解释,而非泛化解释,很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类似这样的条款属于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是霸王条款,当属无效。如果该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玻璃自爆也属于质保范围,商家理应维修或者更换。
华商报记者 董晓明 编辑 陈翰
这7批次不合格 黑龙江公布近期食品抽检信息|附详情
为切实守护龙江百姓饮食安全,加大高风险以及合格率偏低食品抽检频次和力度,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油炸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糕点、蜂产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等8种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目前已完成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抽检任务28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8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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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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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站前鲜佳盈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绥化市小路淀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小路自制鲜粉皮(生产日期:2020年4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大商富锦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郊区佳虹淀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肥羊粉(生产日期:2020年5月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富锦市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秋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富锦市鑫鑫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鲜土豆粉(生产日期:2020年5月3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七台河市桃山区果佳菜篮子蔬菜水果商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松北区福齐土豆粉加工厂生产的肥羊粉(生产日期:2020年6月2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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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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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哈西万达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金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孟氏哈秋司儿童肠(生产日期:2020年5月2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富锦市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秋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对青鹅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式鹅肝肠(生产日期:2020年5月28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样品不合格原因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春梅李氏烤鹅店(供货商)仓储温度控制不当造成〕。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润富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金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干(生产日期:2020年3月13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
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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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黑龙江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