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示报告︱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长汀县新闻中心 微长汀

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编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的期限:2017年3月6日起十个工作日。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汀州医院 地址:长汀县新新巷41号

联 系 人:胡医生 联系电话:0597-6831945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205号)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56号,邮政编码:350012

联 系 人:戴 工 联系电话:0591-28300829,

电子邮箱:417690646@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众意见调查。

1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汀州医院(二级甲等)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南寨村南屏山(详见图1)

图1 搬迁后医院地理位置图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33hm2(230亩),建筑占地面积39161m2,总建筑面积271143.6m2,建设病床规模1000张。建设医学检查中心大楼10000m2,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3000m2,信息管理中心2000m2,卫生保健中心2000m2,急诊大楼5000m2,后勤生活综合楼6000m2,门诊医技大楼30000m2,住院大楼80000m2,康复疗养中心6000m2,行政科研综合楼8000m2。总平面布置图详见图2所示。

科室设置: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感染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中医科、肿瘤内科、康复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血透室等。

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项目劳动定员67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0人,卫技人员600人,后勤人员20人。医院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工作班制为三班制。

工程总投资:119500.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4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图2 搬迁后医院总平面布置图

2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处于长汀县城区规划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根据长汀县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水平。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和PM2.5等因子日均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评价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水环境为汀江,所属河段为陈坊桥断面至回龙水库库尾,水体功能为渔业用水、农业用水,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根据长汀县环境监测站对汀江的常规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水体汀江十里铺桥断面至陈坊桥断面水质状况良好,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南寨山东侧,项目区零星分布有养猪场和少量居民楼,主要为生活噪声,无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地块周边声环境状况良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2.4 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带,通过现场踏勘,评价区为丘陵低山地区,由于长期人为活动的影响,地带性的原生植被已不明显,现有大多数为人工林和次生林。现存主要植被类型有马尾松林、毛竹林、灌草丛、五节芒草丛和农田植被等。

评价区范围内现存的野生动物资源以常见种为主,大型野生动物已十分罕见,未发现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

3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施工现场内,同时对离施工现场较近的敏感点在特定气象条件下亦会产生轻微的影响。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这些不利影响是偶然的、短暂的、局部的,也是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其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1)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围挡。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覆盖等措施。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4)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同时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废水导流渠、收集池、沉砂池等。

(5)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6)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国道319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保持清洁,可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路面方式,减少机动车产生的交通扬尘。

3.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水质较简单,较容易处理, 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正常情况下,施工期间废水不会对汀江的水环境功能造成明显影响,其影响程度和范围都是可以接受的。

(1)建议施工现场建设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粪便污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3)优化施工工序,在施工前期建设施工场地的排水设施,如在施工工地周界应设置排水明沟,雨水经明沟外排。

3.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源多而且声级高。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时,昼间距离噪声源100m左右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避免项目施工造成扰民现象,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降噪措施,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敏感点受施工期机械噪声的影响较小。

3.4固体废物

建筑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是弃土、建筑垃圾包括废料和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挖方量大于填方量,外运弃土运至长汀县综合养老中心进行填方,项目不需设专门的弃土堆放场和取土场。根据建设部139 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于可以回收的(如废钢、铁等),应集中收集送到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不得随意堆放,应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废弃物堆放至指定地点;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也不允许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5生态环境

项目大量的土石方开挖易造成水土流失,避免雨季施工、采用薄膜覆盖、进行边坡防护、设置导洪沟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措施情况下,可减轻水土流失。

4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4.1废水

拟建项目位于长汀县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经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拟采用“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接触消毒”的二级处理工艺,该污水处理工艺成熟可靠,运行稳定,污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7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汀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汀江。

通过本评价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可依托长汀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议汀州医院积极推进区域市政道路及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尽快做好纳管衔接工作,确保本项目运行时,污水排放可纳入市政管网进入长汀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2废气

本项目没有重大污染源。大气污染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 经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交通噪声、来自门诊病人及住院部探访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等。交通噪声采取加大绿化面积,临路建筑安装双层玻璃等措施,停车场车辆通过专人引导、禁止鸣笛等措施,不会对病房楼产生明显影响;设备选取低噪静音设备,并安装隔声减震措施,经预测,项目东、西、南、北侧边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边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45.8dB(A),位于西边界。 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检验废液、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

其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检验废液、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通过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要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置工作,本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5社会环境影响

经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拆迁安置问题,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宣传教育,得到了被拆迁群众的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人群健康的影响为有利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可大大改善长汀县城市卫生服务条件。建设单位在做好医院管理和环评提出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社会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5 内、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因此本项目建成后本受到周边污染源主要为规划的南屏山大道、经二路、纬一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源以及机动车废气污染。通过类比同等级的城市次干道的噪声影响范围,昼间距离道路红线35~40m外区域可以达到GB3096-2008 2类标准,夜间道路红线50~70m范围外区域可以达到GB3096-2008 2类标准。且医院建筑均安装铝合金窗户,隔声量>20dB(A)左右,在关闭窗户情况下,病房大楼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高要求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故本项目受规划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小。本项目内环境存在设备噪声以及大气污染源,经过妥善治理后,不会对项目自身产生不良影响。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报告书中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种治理措施,内外环境中的各种污染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项目本身产生不良影响。

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风险源有:医院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发生器爆炸泄露事故;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对污水厂产生冲击的风险;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火灾隐患风险。通过严格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使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7 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经分析,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合理;运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且受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法合理可行。

8 评价总结论

福建省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可行;项目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上图 搬迁后医院总平面布置图

(长汀县新闻中心)

编 辑:修远生 谢和杉 陈炳林 陈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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