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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 记者 陈超】7月27日,环球网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了解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日内连续发布了3份批复文件。其中2份是关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SHI JINGFANG任职资格的批复和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邵红任职资格的批复;1份是关于RGA美国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批复》称,经银保监会审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SHI JINGFANG和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邵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两人分别担任两家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同时,银保监会同意了RGA美国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范围变更为: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据悉,为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方案》共五部分,确立了改革目标,明确了基本原则,对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进行了划分,厘清了银保监会和属地监管局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监管横向、纵向联动的主要工作内容。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均由银保监会直接监管。调整后,综合考评公司业务规模、行业影响、股东背景、机构类型、发展阶段等指标,将87家财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其中,直接监管公司36家,由银保监会承担监管主体职责,其余64家为属地监管公司,由属地银保监局承担监管主体职责。
改革实施后,银保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相关监管事权划分进行动态调整。新增法人机构监管主体职责参照本方案执行。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入推进监管改革,持续加大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力度,多措并举治理市场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