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答记者问表示,考虑到目前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仍有充足额度,维持现有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跨境资金总额度不变,东向业务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西向业务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开展跨境转换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在相关市场持有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和特定投资品种,以缩短跨境转换周期、对冲市场风险。后续视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对总额度和上述资产余额进行调整。
相关阅读:
证监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不需披露有关差异调节信息
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