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认股权行权和内地投资者能不能参与港股认股行权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认股权行权以及内地投资者能不能参与港股认股行权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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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一般什么时候可以行权
每一期权合约具有有效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这一期限,期权合约即失效。一般来说,期权的行使时限为一至三、六、九个月不等,单个股票的期权合约的有效期间最多为九个月。
目前上市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行权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周三,如过了该日未行权,则期权合约失效。
港股窝轮中行使价和换股价之间有什么关系
行使价=行权价格就是规定的只有当股票到达这个价格之上(购轮),或者之下(沽轮),这个窝轮才具有价值换股价=行权成本当涡轮有价值了,加上涡轮的价格,就是你的成本比如汇丰购轮行使价60,换股比率10,就是10股涡轮换一股汇丰股票那么如果当到期日的汇丰价格是61,达到行权价格之上,那么涡轮的实际价值应该是61-60/10=0.10(如果换股比例是100,就除以100)
港股供股什么意思
供股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其可按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供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类似于A股市场的配股。港股通投资者获得供股权后可选择供股行权或者是卖出供股权。例:H股03968招商银行的供股详情为每10股招商银行股票可认购1.3股新的招商银行股票,每股认购价为港币10.06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招商银行股票,将可获配195股供股权。计算方法:1500\10×1.3=195股供股权。在获得供股权以后,该投资者可选择是否行使供股权:
1、选择行使供股权,投资者可以每股港币10.06元的价格获配195股招商银行股份;
2、在交易期间内通过股票市场出售供股权;
3、不采取任何行动,则供股权失效。
期权离职后能否行权
公司给员工授予期权,员工离职后,期权的处理,一般是三种情况:
1、对于已经行权的期权,一般是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2、对于已成熟、但未行权的期权,一般给员工考虑决定,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如不行权,就由公司回收。
3、对于未成熟,也就是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由公司全部收回,放回期权池。
重点:退出机制!
正常情况,按照约定授予,行权,但如果员工离职,或者因违反协议开除,如何进行退出?这也是授予协议必须明确的。实际上,很多授予协议在这方面,都不够明确,也导致了非常多纠纷的发生。
第一种,强制无偿收回。如果授予协议是这样约定的,并且授予过程中履行了约定(比如按期分红),那么强制收回,也无可厚非。
第二种,强制有偿赎回,和第一种略有不同,是公司用董事会决议价格,强制赎回股权;这种比较常见,但问题是,赎回价格经常产生严重分歧。
理论上讲,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价格,但,你融资是一个高估值,赎回是一个低估值,这个如果不事先约定清楚,说起来有点欺负人,比如,说,离职时公司有权按照上一轮融资估值的50%,80%强制赎回股份。在授予协议里写清楚,那么赎回的时候,大家都签了字了,谁也无话可说。
第三种,有限制保留,这也很常见,有的会给保留期限,有的会给一个保留比例。
第四种,允许自行转让。
北美一些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比如airbnb,uber,期权似乎是可以私下转让的,而且市值都不低。但有些公司担心控制权风险,不允许,其实也能理解。
第五种,分步骤,有条件赎回。比如,你离职后,赎回部分,若干年后,没有进入竞品企业,再赎回剩余部分,这样也是一种操作方式。
那么这里还要说一下,期权和股权的退出是不同的。
股权退出基本上就是是否赎回,是否保留的选择。
期权的选择是,是否赎回,是否行权,是否保留。多了一项是否行权。
理论上,授予的期权条件一旦满足,相应授予的员工就自动拥有了行权资格,但如果企业希望禁止行权,强制赎回,那么应该在授予协议里明确标注出来。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认股权行权和内地投资者能不能参与港股认股行权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