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定价机制更重要
严格执行定价机制更重要 更新时间:2010-9-11 6:50:19 近期,国内成品油市场达到下调条件而迟迟未调,使得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进入“休眠期”,这引起业界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需要改革”的广泛议论。 不过在笔者看来,油价调整备受诟病的关键并不在于机制本身,而在于发改委是否依照机制在办事。倘若新的定价机制出台,但发改委依然不按规则“出牌”,改革的作用或许并不明显。 2009年5月成品油调价机制细则公布实施以来,发改委模糊化的处理手法,就被公众视为“追涨不追跌,维护石油企业垄断利益”。另一方面,原本受益于该机制的石油企业对其也颇有微词。“两头均不讨好”的机制再度面临考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邓郁松指出,“4%+22天”的定价模式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但同时存在滞后性,囤油套利的行为也随之放大。如果价格调整的滞后性不消除,无风险的套利行为便会加剧。 据了解,目前发改委正试图对油价机制进行调整。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细节,发改委内部存在不同意见:一是调价周期是否过长,参考国际油价变化幅度是否过小;二是当满足调价条件时,国家是否一定调整价格。 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在定价机制中,调价幅度越小,关联度就越大,接轨的程度就越高。建议把22天调整改为10天调整一次,同时逐步缩小调整临界,当国际油价达到一定涨幅或者一定跌幅的时候,例如达到2%或3%时就调整国内油价。 不过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或许在于“当满足调价条件时,国家是否一定调整价格”。除了成品油定价机制本身的滞后性,定价机制未能严格执行是更大的一个问题。即便成品油定价机制未来进行一些调整,国家发改委是否会严格执行仍是不确定因素。目前“22个工作日+4%”的调价间隔都未能严格执行,何谈“10天+2%”? 因此,当前油价问题的症结在于机制真正执行难,而不在于机制本身。一位发改委的官员就曾坦言,“由于调价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考虑到经济全局和民生情况,上调幅度常常并不到位。而在下调时,也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包括给予企业的生产成本和适当的效益补偿,以及防止后续大起大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