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退休干部和300份提案议案.

一位退休干部和300份提案议案

一位退休干部和300份提案议案 更新时间:2010-3-7 0:19:33   “二次房改”的幕后推手

一位退休干部和300份提案议案

本报记者 晏耀斌 吴丽华 北京报道

“作为律师,在几次两会上我都没有往房价上想。”3月2日,西直门宾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在接记者进门的路上,就今年她提交的“二次房改”的议案道出了原委。

促使迟夙生改变的是一个叫李明的辽宁退休老干部。由于对高房价的担忧,李明近几年一直在调研住房制度,发现第一次房改的完全市场化是房价高企的根本原因,要想改变,必须通过“二次房改”才能实现。

为此,李明联合了14位权威专家撰写了《二次房改建议书》以及保障“二次房改”实施的《住宅保障法》。在他多次向国务院、住建部等上书要求“二次房改”均无回应后,今年,他把目光转向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巧合的是在接到李明求助电话的同时,迟夙生正在看电视剧《蜗居》。“这让我想到了更多的年轻人,高房价让他们失去了很多机会。”迟夙生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李明的请求。

积极响应李明“二次房改”建议的,还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山东省省长韩寓群等重要官员。他们经过深入调查后认为:“住房全面市场化不符合国情,‘二次房改’势在必行。”并在今年两会分别就“二次房改”提交了议案和提案。

据李明透露,他的“二次房改”建议书至少已送到1000余名代表、委员们手里。上述涉及“二次房改”的议案和提案,都明确建议国务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二次房改”。

在全国两会上明确提出“二次房改”当属首次。不仅如此,上述代表、委员们还带来了《住宅保障法草案》。“‘二次房改’就是一次利益博弈和调整,要顺利实施必须通过法律来约束。”迟夙生解释说。

“地方政府去年底高调推出保障房建设计划就是‘二次房改’,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上海代表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大代表4日告诉记者。

或许“二次房改”正在进行中,只是差一个说法而已。

力挺“二次房改”

“几乎无人不谈房价。”截止到5日晚记者发稿时,李明在电话里很是兴奋地认为,“‘二次房改’或许会出现转机。”

此时,他已经对“二次房改”的议案和提案有所了解。迟夙生、韩寓群,致公党中央常委、天津市侨联副主席朱天慧、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宗庆后以及湖南省有色金属控股集团董事长何仁春等人大代表,都分别就“二次房改”提交了议案。与此同时,截至2日下午,会议接到的340多项政协提案中有一半和房地产有关。其中,农工党中央和民革中央不约而同地递交了“二次房改”的提案。

这多少也让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内心有了些许的安慰。为了促使“二次房改”尽快推进,他多次辗转于大连和北京之间却鲜有结果。去年8月21日,他还将《二次房改建议书》交给了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等。8月26日,李明与住建部住房保障司侯淅珉司长通了电话,并按照侯淅珉的要求将《二次房改建议书》交给了综合处一处长。

他不仅没有等来任何回复,反而等到了住建部坚持住房市场化和公开否认“二次房改”的表态。然而全国人大代表和委员们对于他的肯定又让他看到了希望。两会前夕,韩寓群通过秘书转达了对“二次房改”的重视,并提出了欲将其作为议案提交两会。随后,他陆续接到其他代表、委员类似的电话。

直到两会传来大量“二次房改”的议案和提案后,他悬着的心落了地。“出路就在‘二次房改’。”

根据规定,议案须有30名人大代表的联名签字方能进入大会讨论范围。而上述提出“二次房改”的五位人大代表,分属黑龙江、山东、天津、浙江和湖南等代表团,记者了解到,至少5个代表团有15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提出了“二次房改”的议案。

这样,记者初步统计的涉及“二次房改”的提案议案就有大约300份之多。

他们在议案中,建议国务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二次房改”,提出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改革”的具体方案。

所谓“三三制住房制度”,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改革目标是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买得起,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良性发展的住房供应体系。

所谓的“四定”,就是“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两竞”,即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的中标方式,招标供地建设的准市场化平价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

反思高房价根源

仅仅谈高房价不行,仅有“二次房改”口号当然也不行。

为了能让其他代表接受“二次房改”,迟夙生做足了前期工作。元旦期间,她特地邀请李明前往哈尔滨就《二次房改建议书》和《住宅保障法草案建议》进行专门研究。之后,他们的研究成果被其他代表、委员所接受,以至于形成了本次两会“二次房改”口径高度一致。

以迟夙生为首的代表、委员得出的一致结论就是:完全市场化的住房制度行不通,已成为威胁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祸害。

上一轮房改始于国发[1998]第23号文件。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加剧住房市场恶化的是2003年由建设部起草、并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国发[2003]第18号文件,将国发[1998]第23号文件的规定修改为“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制度由此演变成为全面市场化和货币化。

结合现实情况,代表、委员在两会上推荐“二次房改”建议书,对1998年房改的弊端给了充足的准备。“一个误区”是把住房作为投资主导型,不是消费主导型。“两个垄断”是政府垄断住房供地和开发商垄断住房开发,联起手来共同追求垄断利益最大化。“三个错位”是理论错位,以住房全面市场化理论排斥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理论,重增长轻民生;队伍错位,以开发商为基本队伍垄断经营,排斥政府的和民间的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的住房保障职能,亲商不亲民;服务错位,制定政策服务于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官商联手与民争利。

反映在实际数据上是,截至2009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的完成率仅为23.6%;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房价比将达8.3倍,85%的家庭没有购买住房的能力。“住房必须回归准公共属性。”宗庆后表示。

“二次房改”建议书的基本框架是:保障性住房以政府划拨方式供地,由国有独资住房投资有限公司、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四定两竞”招标,由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平价住房。商品住房仍然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由建筑开发商开发建设,户型面积和房价由开发商自主确定,满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陈宗兴认为,“二次房改”不需要政府增加投入,不减少正常的土地财政收入,也不会给商品住房市场带来太大冲击。

法律保驾护航

如何保证“二次房改”,《住宅保障法》保驾护航。“《住宅保障法》就是要将‘二次房改’法律化。通过法律来明确约束,也让‘二次房改’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基础。”上述提出“二次房改”的代表委员认为。

记者了解到,上述代表、委员们在提出《二次房改建议书》的同时,还提交了《住宅保障法草案建议稿》,《建议稿》囊括了城镇住房保障、农村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土地供应、住房保障财政支持、住房保障税收支持、住房保障金融支持、住房保障政务公开和法律责任等。

具体来讲,就是要明确和规范政府住房保障责任、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提高非自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持有成本,打击囤房炒房;提高住房用地持有成本,打击囤地炒地;提高违规违法成本,打击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欺诈腐败行为。

其中,对地方政府的责任约束尤其瞩目。“城乡居民住房保障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标准,并对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考核情况承担法律责任。”致公党中央常委、天津市侨联副主席朱天慧对这一条备加推崇。迟夙生则直截了当地说:“就是要打断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相比较之前记者了解到的住建部主持起草的《住宅保障法》,《建议稿》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准公共产品”,而且更具操作性和公开化。“公开征求意见,破解现行住房制度的弊端。”宗庆后表示。

在国四条和国十一条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出台后,今年初“京广沪”等大城市楼市出现了交易量大幅下滑的局面。宏观调控死结再现:继续打压,楼市崩盘,后果很严重;收回拳头,楼市调控则前功尽弃。

两会召开之前,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交流时表示:“有决心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使房价保持在合理的价位。”作为“二次房改”的直接推动者,李明唯一的愿望就是尽快出台《住宅保障法》。

“二次房改”信号已然明确,破冰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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