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是结束煤电之争有效途径
“一体化”是结束煤电之争有效途径 更新时间:2010-2-25 0:29:16 近年来煤电产业的矛盾使得煤和电的局势都很紧张,但最近电煤市场的缓和以及发电集团进军上游煤炭行业似乎能够给人一点信心,仅华能集团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两家发电企业,2010年的煤炭产能就将达到1.2亿吨。 但是,只要“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存在,2010年的煤电谈判就依然艰难。 实施煤电联动始于“煤电之争”。我国过去一直实行“以煤养电”政策。1992年,在放开煤价以后,国家对电力用煤实行双轨制,即对占煤炭总量60%的电煤实行政府价格,其余的40%则按市场定价。政府价格的制定标准是基于保证全社会用电前提下,因此价格比市场价格低,从而引发了电力和煤炭两大行业的矛盾。这就导致一方面电力企业难以承受市场化煤炭价格,另一方面合同内电煤价格却远远低于市场价,这正是导致电煤供应紧张的根源。 目前煤、电企业的市场势力相当,进而导致它们在市场博弈过程中会采取针锋相对的策略,这也是现阶段煤电冲突的根本原因之所在。由于现阶段煤、电的供求矛盾较大、市场的人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因素的影响以及电力产业的公共产品特性和煤炭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使得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的市场势力基本相当,从而导致电煤的成交价格难以确定。这时政府往往难以选择规制政策。 实际上,煤电价格联动方案出台的初衷也在于此。2004年底,国家发改委确定建立市场化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将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在此基础上,把上网电价随煤炭价格变化调整,以弥补发电厂成本的增加。上网电价调整后,将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但煤电联动方案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电煤价格上涨因素,其它70%可以通过电价的上涨来解决。这时仅仅依靠对煤炭产业和电力产业的规制已难以解决煤电冲突问题了,而应该从煤炭产业和电力产业的产业及企业组织结构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而目前对这个问题的共识是变“煤电联动”为“煤电一体化”,这不仅仅是一个名词的变化,更是煤、电企业在矛盾变迁中不断磨合的结果。这其中包括促进煤、电产业的完全市场化,为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就电煤的正常交易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二是当煤、电产业的完全市场化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实现时,政府就应该对电力产业和煤炭产业的相互进入放松规制,努力促进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走建立战略联盟、组建企业集团和完全纵向一体化的发展道路。 从产业组织学的角度看,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是具有纵向生产关系的两类企业。其纵向关系主要表现在煤炭企业生产的电煤是电力企业的投入品。要想解决“煤电之争”,需要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联动起来,才能实现煤电一体化。因此,能源价格市场化是我国改革的必然趋势和努力方向,而煤、电企业现在存在纵向的价格双轨制,就是由于电力价格市场化没有跟上煤炭价格市场化造成的。因此,彻底解决煤电矛盾的关键,就是加快电价的市场化进程,使上下游能源价格市场化的步伐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