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市品种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和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关于调整上市品种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和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关于调整上市品种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和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11-25 19:05:46 上期交交易字[2010]295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所上市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调整如下:  一、自2010年11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0%;锌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3%。  二、2010年11月30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  三、自2010年11月29日起,暂停执行所有品种6个月后期货合约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调整至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  我所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打击违规交易,制止异常交易行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抄报: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0年11月25日印发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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