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4-1 0:06: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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