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账户操作手法揭秘
关联账户操作手法揭秘 更新时间:2010-12-2 7:47:19 由证监会牵头,联合各大交易所与会员单位展开的一场关联账户彻查行动,已拉开大幕。
“我的期货账户别人在做,但期货公司告诉我前几天的交易有对敲的嫌疑,这个严重吗?犯法吗?”12月2日,接到期货公司电话后的陈先生如此发问。
多位期货公司人士对记者指出,今年以来,来自期货交易所的电话多了,大多数是交易所在监控交易数据时,发现有相关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行为,要求公司核实该账户是否存在关联性与相关价格操纵行为的敦促。
11月30日,证监会火线驰援多部委的价格管制行动,向期货市场下重手。其中最重要一环是要求各期货交易所抓紧出台关联账户的认定标准,防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各期交所已出台初步的关联账户认定原则,派出机构11月底也已紧急下发相关客户身份管理的监管通知。
上述统一行动指向的是期货市场由来已久的关联账户暗礁。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对记者指出,目前期货市场主要以散户为主,机构参与较少,导致部分市场操纵者通过关联账户等方式,利用资金、商品、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违规大量建仓,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制造期货市场假象,从而操纵价格,牟取暴利。其中包括盗取账户、分仓、对敲等多种手法。
监管层对关联账户大动干戈,是由于利用其进行的各种操作给期货市场带来隐患。
据其介绍,目前交易所对每交易席位的持仓量有所限制,一些炒家就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一系列关联账户,从而达到超量持仓。在超量持仓的资金优势下,达到影响价格和操纵市场目的,这就是俗称的“分仓”。
而这些关联账户的获得,除两账户之间达成灰色协议外,还存在某些账户被盗取的可能性。
一位交易所人士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操作手法。其指出,一部分新入期市的客户,可能在入市初期,将自己的账户交由市面上的一些操盘手打理,这就存在“关联账户”的风险。
比如2008年5月,大商所发现聚乙烯某合约价格异常,A期货公司客户甲某与B期货公司客户乙某,涉嫌对敲交易,对敲金额2.5万元。
案件调查结果显示,乙某为新入期市交易客户,将自己账户和密码委托给网上认识的自称为操盘手的甲某全权操作,由于对期货市场不了解,误以为亏损均为正常交易。
一时的不小心也可能造成账户被盗的风险。
上述人士指出,交易所在2008年8月,收到某期货公司报告其客户甲某反映交易账户被盗,发生多笔非本人操作的交易,涉及损失在20万元左右。最后发现,客户甲某该日在大商所的棕榈油、豆油等三个合约上进行交易,当日亏损19万元,基本上均与B期货公司客户乙某成交,乙某当日在大商所共盈利17万元。乙某承认其同甲某都曾在A期货公司做交易,无意中看到甲某帐户信息,遂又在B期货公司开户,通过对敲交易转移甲某资金。
而当这些炒家,通过各种方式掌握了多个关联账户后,对敲则成为了他们最常使用的手法。
对敲是指在两个相关联的账户内,通过事先预谋或者与他人事先约定,在同一时间内以相同的价格申报,一个账户高买低卖、明显亏损,另一个账户低买高卖、高额盈利,且在两个关联账户之间转移资金的行为。
上述交易所人士指出,此前该所发现,A期货经纪公司客户甲公司和B期货客户乙某,在豆二、豆油、聚乙烯多合约进行对敲交易,涉嫌影响期货价格。
他举例说明,比如当时大豆期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是2800元/吨,而甲以2850元/吨的报价卖l00手合约,该报价明显高于市价,如果事先没有约定,理论上将不会有人接单。乙则事先和甲约定,按报价2850元/吨买入100手台约,在计算机撮合成后,这时市场就出现2850元/吨的成交价格,把原来的中场价格拉高50元/吨。调查显示,客户乙某系甲公司的员工。
上述人士指出,采取对敲交易方式,通常的表现背离了期货交易低买高卖的一般规律,加之申报价格的离奇,极易被监管者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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