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央企征收红利还需解决三道难题
向央企征收红利还需解决三道难题 更新时间:2010-11-9 7:34:38 为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且上缴比例也将有所扩大。
虽然这消息来得有点迟,但因为在资源高度垄断、利润过高、福利过好的情况下不上缴红利,或上缴红利比例过低的央企,经常受到舆论和公众的广泛质疑和批评,能够跨出这一步,总是不小的进步。
不过,新政策要想取得预期效果,笔者认为,尚需克服和解决一些难题,突破一些难点。
首先,公众热盼央企上缴红利,并不是眼红央企的利润多少、福利高低,而是因为央企的国家性质。国企原来叫全民所有制企业,而国有的内涵,说到底也是全民所有的意思。也正因为如此,公众能容忍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享受比其他类型企业更多的资源、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和倾斜。但如果央企获得的利益不能全民享受,而由企业独占,公众就难以容忍了。因此,央企上缴的红利如何使用,便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难题之一。
如果央企上缴的红利,又通过其他渠道反投到企业,或者被其他一些利益集团所耗费,成为少数权力部门之间的“口袋游戏”,那么,上缴红利的意义也就失去了,作用也无从发挥。只有当央企上缴的红利真正用之用民、用之于社会、用之于公共利益了,红利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要使央企上缴的红利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用,就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将央企上交的红利成为社会保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再安排一些社会慈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其二,居垄断地位的企业因为有政策和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必然是利润最多、效益最好的,自然上缴的红利也应当最多。如何防止这类央企转嫁负担,是公众比较担心的一个难题。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居垄断地位的企业不仅在与民争利方面手段很多,在转嫁负担、转嫁危机等方面也是手段多、方法多。如石油企业,每当原油价格下跌、利润空间大时,获益都是企业的,而当原油价格上涨,获利空间小时,不仅伸手向政府要补贴,还想方设法将负担转嫁给其他企业和民众。那么,在扩大红利上缴范围、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后,这些企业是否也会将这些负担转嫁给其他消费者呢?该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呢?
其三,这些年来,金融企业因只做锦上添花之事,少有雪中送炭之举而在公众中形象欠佳,尤其公众对他们动辄乱收费啧有烦言;另一方面,在获得巨大利益、赚得钵满盆溢的情况下,却借口负担重、资本金不足等而不上缴红利。此次改革,金融企业是否也能像其他央企一样上缴红利呢?比例又是多高呢?自然也是公众倍加关心的一个难题。估计让金融企业上缴红利,这些企业一定又会以资本金不足等理由再次要求豁免。虽然国有金融企业资本金不足确是个现实问题,但这更多的是企业自身的原因。真要解决,就该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善信贷结构等方面着力,若总想以豁免或减少上缴红利来化解,金融企业将永远不可能真正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
而事实上,金融企业也是垄断性经营的企业,更重要的是,国有金融企业在上市时,动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动用了社会公共资源。因此,金融企业上缴红利不仅是义务,也是责任,不仅要上缴红利,而且上缴比例也要高于其他竞争性央企。同时,在金融企业上缴红利以后,还要坚决防止金融企业通过乱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将红利负担转嫁给其他企业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