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注资银行三个问题当细察
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在消息刺激下,市净率突破1的银行股数量达到了9只。如果政策能够打破银行资本瓶颈,并与下半年的复苏周期形成共振,那更多的银行股股价开始向每股净资产回归并不是难事。
其中的逻辑显而易见。疫情加速了原本的经济调整过程,导致部分能在时间中解决的问题,必须面临流动性困难带来的挑战。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去看,要想一揽子兜住底线,最直接的办法是给社会信用引入适当的弹性。用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扩充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的能力,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有意思的是,通过可转债注资,也能缓解部分中小银行负债成本高的问题。按照业内一般的转股期来算,银行发行可转债每年的付息成本都不到1%,再考虑到地方专项债目前3%左右的发行利率,这实际等于是在转股前,地方政府给了银行一笔财政贴息存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传统上来说是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最大买方和分销渠道,用这部分资金向银行注资,能否确保不出现资金体内循环的问题?对此,国常会明确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银行及股东、金融管理部门三大方面的相关责任,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
另一个问题则是,由于商业银行可转债的发行范围还没有突破上市银行这个小圈子,在今年A股商业银行首次公开募股步伐整体放缓的情况下,这个政策能惠及多少中小银行仍有待观察。尽管未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已有条文可供参照,但实操中还要得到更多的支持。
最后,如果地方政府藉由专项债资金成了中小银行最大的“金主爸爸”,未来也需要考虑会否与地方银行整体改革方向有所冲突。对此,国常会明确提出获得专项债资金注入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银行必须有完善的治理和健全的内控机制。此外,国常会也要求本轮的专项债注资要有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