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保险公司股东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太平人寿股东,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保险公司股东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一、中国人寿的母公司是谁
中国人寿的母公司是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是一家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它是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分别在纽约、中国A股和中国香港上市。其业务范围涵盖寿险、基金、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
二、太平保险的大股东有谁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是财政部。
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易和有限公司(台湾企业),占股4.68%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股东: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占股47.53%;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占股40.03%;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占股12.45%
三、保险公司的股东资金应当用什么来出资
1、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保险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
3、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保险公司应当以中国保监会核准的文件和在中国保监会备案的文件为依据,对股东进行登记,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文件所载有关股东的内容与其实际情况一致。
6、股东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并就其与保险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向保险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7、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将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和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报告中国保监会。
8、保险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
9、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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