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追索至少1.1亿元损失
交大昂立:追索至少1.1亿元损失 更新时间:2010-8-18 0:08:26 交大昂立前任高管兰先德、范小兵、叶文良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已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案金额1.53亿元。 检方指控兰造成1.1亿损失 兰先德,原为交大昂立的副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多家子公司的高管。2007年12月底,兰先德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检方指控,2003年1月上海茸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拟增资扩股。兰先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叶文良未经交大昂立董事会讨论决定交大昂立放弃增资权,增资800万元全部由自然人股东认购,交大昂立持股比例因此降至48%。后来,兰先德向交大昂立董事会报告时,继续故意隐瞒茸北房产资产增值的情况,使董事会追认同意放弃增资权的决定。经评估,交大昂立因放弃增资权实际被侵吞资产为4753万余元。 交大昂立监事会主席顾林福17日介绍,2004年间,兰先德、叶文良,利用职权挪用昂立房产3500万元,代由兰先德等个人入股的上海蓝鑫投资有限公司,从茸北工贸公司购买1000万股交大昂立法人股,于2007年10月将资金归还给昂立地产。 交大昂立董事长杨国平透露,通过挪用昂立房产公司资金,兰先德等人的蓝鑫公司获得巨大利益,现在仍有700多万股昂立公司股票挂在茸北工贸公司名下。检方认为,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也属挪用公款行为。 中国证券报记者按17日交大昂立的收盘价9.65元计算,700万股市值6700余万元。根据检方指控,兰先德等人至少给交大昂立造成的经济损失1.1亿元。 交大产业回应兰先德身份 交大昂立17日表示,为维护公司和股民利益,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彻查此案,积极追索被侵吞的公司资产,同时将他们涉嫌犯罪造成公司的损失具体情况公布于众,以正视听。 此外,兰先德主体身份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天东总裁17日表示,兰先德是上海交通大学委派到交大昂立,“出事”前最近一次考核时间是2007年5月。 钱天东认为,兰先德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自然委派。 业内人士透露,如果这一事实认定清楚,根据现行《刑法》第93条,兰先德将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个主体身份的确立与否,决定兰先德等三人是根据《刑法》第382、383条,以贪污罪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无期徒刑以下量刑,还是根据《刑法》第271条,以职务侵占罪在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作者:周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