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新规支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
4月2日,上海市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支持智能有序充电政策,支持在居民区建设智能充电桩。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办法》指出,在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方面,重点在中心城区开展示范小区建设并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针对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在电动出租车充电支持政策上,《办法》指出,利用社会充电设施共享为主、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为辅的解决方案,支持解决出租车夜间充电问题,支持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支持出租车利用社会充电网络充电等。具体支持措施包括:给予专享度电补贴,按度电0.4元标准补贴驾驶员;支持示范站建设。计划2020年-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支持“桩车匹对”工作,由市级平台作为信息枢纽,调动充电企业积极性,并对“桩车匹对”的充电桩提出为出租车服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