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从上市公司公告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从上市公司公告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MBA中国网讯】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叶小杰
今年1月以来,我国武汉地区爆发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疫情,并陆续扩散至全国。自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都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防范,目前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通过搜集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公告,探讨此次疫情的影响程度。之所以选择上市公司公告,是因为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定期、准确、及时以及全面等原则对于市场投资者发布信息。其中,公告最能够体现上市公司各方面的行为,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方式。
一、整体概况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公告划分为8大类:招股、财务报告、重大事项、交易提示、配股、增发、股权股本和一般公告,各大类别又可分为若干小类。本文以“新冠疫情”“新冠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等作为关键词,检索了1月20日至2月29日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含有上述关键词的公告,结果如表1和图1所示。整体而言,与疫情有关的各类型公告数量合计达2724条,其中一般公告数量最多(2029条),占比74.5%。交易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公告数量都在200条以上。招股和配股两种类型的公告未涉及。
进一步地,把时间窗口划分为1月20日-2月2日、2月3日-2月9日、2月10日-2月16日、2月17日-2月23日以及2月24日-2月29日共五个期间,并分别统计各类型公告的数量。结果显示,与疫情相关的财务报告和重大事项在前四个期间数量增长比较平缓,而在2月24日-2月29日这一周数量大幅增加。与之相反,与疫情有关的一般公告及交易提示呈现先增长后递减的态势,都是在春节后一周(即2月3日-2月9日)数量达到最大。究其原因,可能是春节期间正好是疫情高发期,而且有长达十天的假期,因此上市公司累积下来需要公告的事项较多;而对于财务报告和重大事项而言,受疫情的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财务报告,基本上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明显。
表1 与疫情有关的各类型公告数量
图1 与疫情有关的各类型公告数量
二、一般公告分析
上市公司的一般公告可细分为董事会公告、股东大会公告、权证公告、中介公告、法律纠纷、机构调研公告、其他补充更正、公司资料变更、融资融券、员工持股、产销经营快报和其他公告共12类。如表2所示,在研究期间内,除了权证公告和融资融券公告未涉及外疫情外,其余10类均有涉及。下文将选择几类常见的公告进行分析。
(一)董事会公告
从表2可以看出,与疫情有关的董事会公告合计230条,其时间分布呈现先增长后递减的态势,春节后一周公告数量最多,达100条,此后三周基本保持在40条左右。综观这些与疫情相关的董事会公告,其内容主要有几类:其一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捐赠公告,如牧原股份于1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关于捐赠1亿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议案》。其二是取消股东大会的公告,如海联讯2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通过的《关于取消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及“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三是应对疫情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如青岛金王2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提及“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为应对疫情对消毒产品的需求,公司拟对现有部分生产线进行改造及新建生产线,用于生产消毒产品,因此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销售:消毒用品(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为准)。”
表2 与疫情有关的一般公告细分类型分布
图2 与疫情有关的一般公告细分类型分布
(二)股东大会公告
从表2可以看出,与疫情有关的股东大会公告合计433条,其时间分布与董事会公告基本一致。整体而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较大影响。出于防控疫情的需要,上市公司普遍有如下三种应对方案:
其一是取消股东大会,有53条样本数据是此种类型,例如最早取消的*ST赫美于1月31日披露《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提及“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的需要,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正常复工后,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二是延期召开股东大会,有109条数据是此种类型,例如中航沈飞于2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提及“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及维护公众安全,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2月28日召开。”
其三是线上召开股东大会,例如*ST巴士于2月12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提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表决的方式。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等均通过钉钉视频参会。此次通过钉钉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三)其他类型公告
除了董事会公告和股东大会公告,这里再选择几类公告进行分析。
其一是机构调研公告。从表2可以看出,与疫情有关的机构调研公告合计327条,疫情发生之后机构调研公告的披露频率相对平稳,春节后第二周达到峰值,而后逐渐下降。机构投资者在调研中普遍会咨询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的程度,以及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阅读这些机构调研公告有助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的战略、生产经营等活动。
其二是公司资料变更及产销经营快报。表2显示,与疫情有关的这两类公告合计34条。公司资料变更主要就是变更生产经营范围,以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例如大禹节水于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提及“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原因,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三、财务报告披露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季度报告、半年报告、年度报告和补充更正。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时间节点来看,主要影响到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一季度报告和2019年度报告。从表1的数据可见,与疫情有关的财务报告有74条,其中业绩预告14条,业绩快报34条,年度报告19条。在这些公告中,普遍都有提及“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及会计师审计基础工作进展受到影响,本公告所载2019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亦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此,公司财务报告碰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受疫情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年报延期披露情况
为了更深入地分析疫情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本文进一步探讨了202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延期披露情况。作为上市公司一年经营成果和运行情况的总结,年报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质量和风险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沪深两市均实施定期报告预约披露制度,证券交易所都会在年初正式公布各家上市公司提交的年报预约披露日期,并督促上市公司按时进行披露。
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上市公司延期披露年报的情形相较往年有大幅度增长。本文根据CSMAR数据库,统计了2015-2020年截至2月底我国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情况,如图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截至2020年2月29日,A股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有37家,而原本预约在2月29日前披露的有91家,实际披露的比例仅为40.66%。若考虑到其中5家公司(越秀金控、川金诺、聚灿光电、ST 爱旭、新奥股份)属于提前披露(即原本预约在3月份或4月份披露,但实际披露时间在2月29日之前),则实际披露的比例仅为35.16%。相形之下,2015-2019年实际披露的比例均在85%以上(2015年实际披露比例超过100%,是因为有些公司提前在2月份披露年报)。
究其原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由于各地复工复产普遍延后,这也影响到了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据统计,截至2020年2月29日,在59家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有6家公司披露了延期公告,分别为康达尔、科信技术、阳普医疗、乐鑫科技、高新发展和*ST凯瑞。其公告普遍做出如下表述:“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有所延迟,审计机构尚有部分和第三方相关的审计程序仍在进行中,因此年度审计报告无法按期出具。”
图3 历年截至2月底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于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报。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底是否整体推迟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尚无定论。从前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确实都受到了疫情影响,线下审计工作无法开展,线上审计工作也无法完全独立完成。对于这样的情况,市场各方都希望监管层能明确年报披露截止日是否延期。2月1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专项提示显示,中注协正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并致函有关部门,提请研究年度报告披露延期问题。沪深交易所也均发布过通知称,“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本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本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本所将按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依法妥善安排,相关安排明确后将另行通知。”
在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并重的社会氛围下,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还是需要尽最大努力先行推进年报披露工作,并根据后续情况发展做进一步的应对。
四、交易提示公告分析
交易提示公告是指公司证券交易期间由于价格或者成交量大幅波动所引发的公告,其具体类别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等。如表1所示,1月20日-2月29日我国上市公司发出的与疫情有关的交易提示公告合计285条。
从时间分布来看,疫情爆发前期主要是生物医药类公司发布交易提示公告,如最早的一条公告是硕世生物于1月22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提及“针对武汉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公司基于荧光PCR的技术于2020年1月13开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以及冠状病毒通用型核酸检测试剂盒,上述产品仅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以及其他冠状病毒的检测,不用于治疗。”
春节结束后第一周,与疫情有关的交易提示类公告达到峰值,合计128条,此后三周此类公告维持在每周50条左右。从公司所处行业来看,也从原先的生物医药扩展到了纺织制造、在线教育、云办公等。其中,在研究期间披露了4条交易提示公告的公司有四家,分别是阳普医疗、振德医疗、欣龙控股和方直科技,前两家属于医疗器械行业,后两家分别为纺织制造和软件开发及服务行业。
综观交易提示公告,普遍提及了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也提示了可能产生的风险,这些对于投资者决策具有一定的用处。但是,对于资本市场上存在的“蹭”疫情概念的行为,投资者还是要谨慎。例如,洁特生物于1月23日发布的《关于董事长不当发言澄清和致歉公告》提及,“2020年1月22日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在公司上市挂牌仪式发言中提到针对目前国内的疫情,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防雾霾、防病毒口罩业务,公司已下达1000万个口罩紧急生产任务,并表示刚接到广州市相关部门的200万个口罩订单。因上述不当发言已经在市场上产生一定影响,特此发布澄清公告。”
五、结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一心,全力应对,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然而,疫情对于经济究竟产生了多大影响,还有待进一步分析。本文通过搜集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月29日的上市公司公告,从侧面探讨了公告中所反映的疫情影响。整体而言,上市公司普遍受到了疫情影响,并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应对。有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款捐物或者加快生产防疫物资以应对疫情影响;有的上市公司出于防控疫情需要,推迟召开股东大会,或者采取线上开会的方式加以应对。然而,也有的上市公司在疫情期间出现“蹭”热点炒作的现象,这需要监管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监管。另外,监管层尤其需要关注上市公司延期年报披露的情况,尽快出台明确措施以兼顾疫情防控及信息披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