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将“三不”问题专项治理推向纵深
发布时间:2018-11-28 09:58来源:恩施日报作者:何冶,王会,李巧编辑:刘艳
记者 何冶 通讯员 王会 实习生 李巧
“利川市元堡乡瑞坪村委会对村民生活用水水池长期疏于管理,未对损坏水管及时维修,导致近200户村民饮水困难。同时,该村电力设施部分电线裸露,长期存在安全隐患……”11月12日,州纪委监委对利川市相关部门在瑞坪村自来水管网及电力设施管护中履职不力问题进行通报。
一根水管、一根电线,本是小事,但水管损坏,让近200户村民用水困难;电线裸露在外,线高约1米,下面就是村民取水的水塘。今年3月,利川市“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专班在暗访时发现了这一问题。“那根电线用竹竿架着,一旦电线落入水中,将危及群众生命。”利川市专班成员刘彦说。
水管让群众生活不便,裸线是悬在群众头上的隐患,群众的事无小事。但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沈凤只给乡供电所口头报告,在元堡乡多次安全隐患排查中一直没有报告,乡供电所也一直置之不理。
“用水确实不方便,我们更怕那根电线。”专班暗访中,一位村民说。
4月3日,利川市“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专班向该供电所下发整改函,让元堡供电所在7日内对电线问题进行整改。但该函被供电所“束之高阁”。
5月3日,利川市电视问政上,瑞坪村及乡供电所在履职尽责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被曝光,主持人现场麻辣开问:“为什么下发了整改函,你们还不按时排除安全隐患?”
随即,利川市纪委监委迅速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沈凤工作落实不力,受到元堡乡纪委诫勉谈话处理。元堡乡供电所4名干部工作失职失责,分别被国网利川市供电公司党委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等,其中元堡乡供电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徐松还受到降职处分,并被免去元堡乡供电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职务。
为扩大震慑效果,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职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州纪委监委进行了再次通报。
州委书记柯俊在州委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作风问题是阻碍恩施发展最要命的问题,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首选课、必修课,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把问题改到深处、把作风转到实处。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启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专项治理,成立专班,明确了“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成立一个专班,建立问题线索移送督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两项制度,抓约谈促责任落实、抓预警促问题整改、抓问责促作风转变三个关键,聚焦政令畅通、三大攻坚战、干部作风、发展环境4个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市比照组建了工作专班,州、县两级上下联动,形成无缝隙责任链条。
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处“三不”问题200多起,问责500余人,通报典型案例13起。
重拳之下,干部作风问题普遍得到纠正。
建始县业州镇项目办主任林先锋在马栏溪村饮用水供水管网工程中履职不力,于今年1月受到县纪委监委批评教育处理,并被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被问责后,林先锋及时醒悟,全身心投入到饮用水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中,到工程完工时瘦了十多斤。村民对他的态度也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从开始对其“意见很大”,到完工时对他“竖起大拇指”。
2015年,张松华因没按规定履行主任查房记录病程、对当班医护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鹤峰县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猛挨一掌,让他知耻而后勇,带领科室人员认真履行卫生行业“八不准”,紧拉廉洁“安全绳”,不接受患者红包、吃请,不滥开大处方,并以患者为中心建立护理质量可追溯机制。如今,他已被提拔为该院副院长。
今年以来,恩施州以非常之举、用非常之力,以自我净化、自我革命的勇气,疾风厉势,重拳整治,让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敢担当、善作为、抓落实,为决胜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加快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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