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高没有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

ST东北高:没有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

ST东北高:没有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 更新时间:2010-2-22 0:03:43   证券时报网)2月21日讯ST东北高21日晚间公告,在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公告称,公司2月11日在公告了《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于2月12日刊登了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月11日,申报时间为申报日的上午9:30至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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