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上市公司再融资快速通道27号启用!3年内有违规“污点”将无缘快速审核
上市公司再融资将实施分类审核!
在审核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时,证监会将对新受理、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即,除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外,原则上证监
会不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而是直接提交初审会审核。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今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信息。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范中超在同一场合,就再融资分类审核相关政策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9月27日开始,证监会对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启动分类审核。进入审核快速通道的公司,将适用更加简便的审核程序。存在近3年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被调查尚未结案等特定情形的公司,将不能进入快速审核通道。
27日起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
常德鹏表示,为便利上市公司再融资,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
分类审核的具体做法是:
在审核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时,对新受理的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
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证监会将在审核中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除存在可能影响发行
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外,原则上不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而是直接提交初审会审核。相关信息将在证监会官网及时公示。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范中超就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相关政策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实施方案》今日发布实施,9月27日开始,证监会受理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将适用分类审核。
A类公司进入快速通道
审核程序相应优化
根据《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实施方案》,证监会将参照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工作,最近连续两个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归入快速审核类。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需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注明最近连续两个考评期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为A。
针对进入快速审核通道的公司,证监会在审核机制上作出两方面优化:
□ 在审核内容上,发行部审核时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 在审核程序上,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受理后,发行部一周内召开反馈会,反馈会后原则上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直接安排最近的初审会审核。
如反馈会认为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可以发出书面反馈意见,待书面反馈意见回复后,如无重大补充说明事项则安排初审会。
初审会召开后,将会议意见书面发送保荐机构,相关主体落实会议意见后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如初审会审议认为无需专门发送会议意见的,可直接提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有违规“污点”的公司不能进入快速通道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范中超今日就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相关政策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施分类审核后,将从存在特定情形的公司不允许进入快速审核通道、督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两方面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根据《实施方案》,上市公司存在以下5类情形的,不适用快速审核通道:
□ 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交易所纪律处分;
□ 被中国证监会调查尚未结案;
□ 暂停上市或被实施风险警示;
□ 破产重整;
□ 中国证监会认为其他不适用快速审核的情形。
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还将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求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提高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发现相关主体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证监会将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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