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拟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净利润的30%
川投能源拟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净利润的30% 全景网3月4日讯川投能源周五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川投能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
《承诺》显示,公司步入了雅砻江、大渡河流域开发的投资回报期。基于公司2016年度的
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川投集团提议川投能源2015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川投集团同时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根据其提议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并自即日起至预案实施前不减持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