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行全力执行贷款新规
上市银行全力执行贷款新规 更新时间:2010-3-10 0:06:34 □晚报记者 钱 妤
上海银监局昨日公布,沪上银行业对贷款新规执行有力。在沪各法人银行和中资银行分行着重加强授信额度确定、发放与支付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对不适应的规定和条款作适应性调整和修订。
上海银监局昨日公布,沪上银行业对贷款新规执行有力。目前上海银监局已对上海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中小银行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建行上海市分行对贷款发放与支付采取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重新制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和项目融资贷款合同。上海农商行还制定了受托支付委托协议、股东资金缺口担保函、资金监管协议等配套法律文本。上海三家中资法人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和作业指导书均对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特别细化了放款审核和支付审核流程。浦发银行采用月度集中审批、事后查验核对方式,对自主支付资金进行全过程监控。
上海银监局通过检查发现,大型银行在IT系统调整方面进展较快,如交行在三个月准备期内完成了授信管理系统中有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的改造工作,对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银团贷款等多个凭证相关选项和字段进行调整。浦发银行对授信客户的网上银行业务进行设限控制,要求固定资产贷款专用账户不得开通网银支付、支付密码和支取现金功能,防止客户通过网银直接操作贷款专用账户对外支付。
在沪各法人银行和中资银行分行对不适应的规定和条款作适应性调整和修订。交通银行重点对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准确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保证贷款资金按照规定用途等环节进行细化;上海银行计划3月份完成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尽职调查、风险评价及审批、合同订立、放款支付审核、贷款发放与支付等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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