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障碍消融城商行深耕经营路
上市障碍消融城商行深耕经营路 更新时间:2010-9-2 5:30:08 被搁置3年的城商行上市进程,渐次冰雪消融。
近期,一则财政部、银监会会签“城商行内部职工股持股原则”讨论稿的消息,引发了市场对城商行重启上市的热议。业内人士认为,城商行能否上市的关键并非来自政策障碍,而更依赖于城商行自身经营的效果。即便是处于竞争弱势,城商行也必须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规范建立有效的战略定位和经营模式,这才使城商行上市“有理可依”。
技术障碍即将解除
从昔日无人问津的城市信用社改制,到成为今天雄霸一方的金融力量,城商行的上市之路可谓一波三折。被视为城商行上市最大障碍的员工持股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有消息称,由财政部和银监会共同拟定的城商行内部职工持股有关原则已经发出会签讨论稿,其中对最关键的,即是厘定“自然人股东持股总数占总股本比例的不超过10%”。
此前,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三家城商行上市引发的“造富争议”直接导致城商行上市搁置了整整3年。同时,城商行股东结构中自然人众多,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上市前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超过该数的企业不能核准上市”,大多城商行都因此存在此问题。2008年,银监会、财政部等开始就关于清理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股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此番“自然人股东持股不超过10%”的说法,或许与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仍有出入,但已经释放了信号,即城商行上市最后的技术性障碍即将解除。城商行需要做的,只是为政策出台做好调整的准备。
就三家排名最前的待上市城商行的情况来看,杭州银行在2009年完成新一轮增资后,自然人持股比例已降至5.09%;重庆银行截至2009年底的个人持股比例为2.81%,其中内部职工股持股1.40%;而上海银行,在今年5月份的股东大会中也透露,完成2010年法人股增资后,将保持内部职工股比例在7%以下。
战略定位是关键
一资深行业研究人士认为,城商行重启上市已是箭在弦上,关键并不在于政策是否放行,而在于城商行是否已经形成可持续的、有竞争力的发展模式。
相比大中型商业银行而言,城商行在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劣势众人皆知。但商业银行的经营并非“大必胜”,这从国际上各类社区银行、专营银行的模式中可见一斑。就国内商业银行所处的经营环境来看,或许迷你型的特色银行并非首选,但要做到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银行也并非难事。
在经过多年混战之后,城商行已逐渐找到适合自己的准确定位,打着“市民银行”旗号的不在少数。从已上市的3家城商行的业务结构来看,零售银行业务逐渐占据了主要位置,如宁波银行创建“金色池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北京银行大力推进个人贷款增长。
与此同时,随着区域经济振兴概念的深入,城商行越来越多的与大中型银行推进合作。大中型银行输出技术与管理,城商行积极修炼内功。如兴业银行与国内23家中小银行签订“银银合作”合作协议,东营市商业银行、九江市商业银行等均在其列。
分析人士指出,城商行的出路在于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稳定盈利的经营模式,当城商行“扩张有理”的时候,融资上市便是一桩再顺理成章不过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