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解禁 当电视“傍上”网络
互联网电视解禁 当电视“傍上”网络 MBAChina 政策松动,让押宝互联网电视的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终于等到了云开雾散的这一刻。
2010年伊始,业界有消息称,一向各自为政的广电总局与工信部终于坐到一起,就互联网电视的“命运”进行沟通,据称沟通结果颇为乐观。2009年8月被广电总局“黄牌警告”的网络电视或将被“放行”。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信部和广电部门的意见正在协调,近期将会出台一个文件。此消息一出,国内彩电品牌纷纷“扎向网络”。
据奥维咨询副总经理文建平预计,2010年互联网电视的增速超过50%,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今年的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康佳多媒体营销事业部市场部总经理黄心仲更是信心满满地表示,2010年将是平板产业向网络电视升级后的普及年。
曲折的命运
3G开通后,我们生活中的两块屏幕——手机和电脑都已经完成了网络化进程,相比之下,出现最早、影响最深、与消费者接触最紧密的第三块屏——电视机的网络化之路则显得步履艰难。
2009年8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厂家必须取得许可证才可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通知》一度被业界解读为“广电总局将叫停互联网电视”,因为取得许可证的条件非常苛刻。8月17日,影视数字发行商优朋普乐宣布由于TCL互联网电视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在北京市地方法院起诉惠州TCL集团。
这两个事件遭遇了国内彩电企业及其主管单位工信部的强烈反击。首先,彩电企业集体“上书”工信部,随后的2009年8月21日,工信部旗下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向广电总局递交了力挺互联网电视的建议书;10月,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开始制订我国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11月,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进入立项公示阶段,有望于2010年出台;12月17日,广电总局与工信部首次就互联网电视召开了沟通会,初步达成了对互联网电视放宽限制的共识。
“据我们的了解,网络电视的管制法律法规没有多严峻,广电总局一些人虽然提出异议,但是并没有提出要求这个事不能做,所以我们一直在积极沟通”,此前,李东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透露,广电部门之前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存在盗版侵权、信息是否安全、是否适合成为IPTV终端等方面。
在李东生看来,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已经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首先是盗版问题,互联网电视通过内置的中间件软件与网络电视门户网站结合,网络电视只能到取得合法内容的网站去,所以播放内容不会存在盗版。其次是安全问题也在逐步得到解决,现在互联网电视安装有一个门户网站中间件,与网络的信息是隔开的,没有得到国家的授权就不能发送到电视系统中。第三, IPTV是网络电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很适合作为IPTV的接受终端。#p#分页标题#e#
不过,在互联网电视经历了政策限制及与内容商的法律之争后,彩电厂商在挑选内容合作商时已非常谨慎,如TCL、康佳等企业只与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播放牌照的正规网站合作,并签有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不可预知的未来
“一台手机催生了很大的服务产业链,一台电视机除了卖电视之外没有什么价值,用户只能天天选不同的电视台。网络电视推出后,未来的电视更加像固定宽带网络终端,能够得到的服务可以有非常大的空间。这块不单是为电视机产业带来了突破,更重要的是为整个高速互联网在家庭消费者应用创造了机会。”李东生说。
李东生的话代表了一部分彩电企业的心态,在彩电整机价格不断走低的背景下,赚取彩电制造业以外的利润无疑是众多彩电企业所期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