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度备受追捧的银行理财转让业务下架了。近日,浦发银行发布一则公告称,该行将于2021年3月23日起,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除了浦发银行,第一财经记者还注意到,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近期也陆续暂停或停止了这一业务。
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理财产品转让业务一定程度上平衡了部分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收益率和流动性的需求,但转让的理财产品大多是预期收益型的,而今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银行理财面临的净值化转型压力上升。因此,不难理解理财转让业务纷纷下架。
同时,考虑到目前尚未有针对理财产品转让的监管文件出台,也有观点认为,对监管风险的顾虑可能是一部分银行停止理财转让业务的原因。至于未来是否有更多银行加入其中,还要结合市场需求与监管风向来看。
理财转让业务被停
所谓理财转让业务,主要是指用户需要提前支取理财资金时,银行允许用户将理财产品转让给第三方,并为其提供相关的转让服务。
这一业务诞生已久,早在2019年前后兴起,第一财经曾报道,当时理财产品收益率整体处于下行通道,相较之下,转让区理财产品的收益更具吸引力,因而备受投资者追捧。上线这一业务的银行多以股份行和城商行为主,比如,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等;国有大行中,建设银行也设置了理财“转让专区”。
通过发展理财转让业务来促进银行理财规模的增长,被业内视为银行破解“负债荒”的一次尝试。毕竟理财转让于投资者而言,兼具了高收益性与高流动性。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理财转让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协议转让,转让方自行寻找到受让方,双方就价格达成一致后在银行平台办理转让手续;另一种是平台挂单转让,转让方将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价格信息挂在银行转让平台,投资者自行挑选。
“当时,客户在转让时大多会选择折价转让,这对于买方而言,性价比会比较高,有的收益率甚至可以超过5%,像这类产品一上架,短时间内就被抢光了。”一位城商行理财经理对记者回忆说。
如今,两年光景过去,不同于当时的火热,理财转让业务被陆续下架。近日,浦发银行发布了一则《关于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的公告》,称因系统升级改造,将于2021年3月23日起,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该行电子渠道(App、网银)原理财转让相关入口界面将同步下架。
除了浦发银行,第一财经记者还注意到,民生银行也于今年发布过类似公告,称根据资管新规要求,需不断压降预期收益型产品规模,综合评估业务开展的必要性,该行决定自2021年1月4日起,停止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含增利、翠竹等)转让业务。
更早之前,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也公告暂停了理财转让服务。兴业银行于2020年8月发布消息称,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该行将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系统升级期间将暂停理财产品转让服务;中信银行则于2019年7月发布公告表示,因系统升级,该行于2019年8月1日起暂停新发银行理财产品和存续周期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线上转让服务;招商银行于2019年10月发布公告称,因系统升级改造,该行将对理财产品线上服务转让进行调整。
针对暂停理财转让服务的银行,记者采访获悉,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均未恢复转让服务。不过,也有银行的转让服务仍然在线,比如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其中,宁波银行产品数量较多,大多为净值型产品。
或与理财净值化转型相关
对于多家银行下架理财转让服务,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这可能与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转型有关,目前距离资管新规过渡期截止已不到一年时间。
“理财产品转让业务一定程度上平衡了部分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收益率和流动性的需求,但转让的理财产品大多是预期收益型的,而今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银行理财面临的净值化转型压力上升。因此,不难理解理财转让业务纷纷下架。”周茂华说道。
一位股份行相关人士也对记者称,随着净值化转型的推进,出现在转让区的理财产品不仅仅有固定收益型,也有净值化的,但有的用户还没意识到这个情况。“比如,在转让平台看到一个高收益的产品后,就会想要卖掉原来的,去买高收益的,但他没意识到其实收益率是波动的,买卖之后反而可能会造成损失。”
事实上,此前就有业内人士提及,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如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并不适合做份额转让业务。
另从行业来看,中信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章立聪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银行下架理财转让业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银行短期内的负债压力有所缓解。当银行迫切需要扩大资金来源时,会倾向通过理财转让业务来促进长期限银行理财发行增长。由于开年以来结构性存款监管边际放松,银行开始通过结构性存款揽储,这表现为2月底较年初,结构性存款规模增加了5537亿元,因此对于理财转让业务的需求也随之减弱。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理财产品收益率下行时,转让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往往高于新发行同类同期限产品,而目前银行理财收益相对较高,章立聪认为,为避免后续投资者倾向于购买“二手理财”使得新发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难度加大,银行存在下架转让业务的动力。
那么,在当前背景下,是否会有更多的银行加入下架队伍中?毕竟对于银行来说,理财转让业务有存在的必要性,它作为一种创新业务使得理财产品兼具了高收益性与高流动性,提升了银行理财产品对流动性需求大的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促进理财融资量的增长。
对此,周茂华告诉记者,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保本型理财产品加快清退,预计未来以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为标的的转让业务将陆续下架。考虑到理财转让业务占银行理财产品和负债规模比例小,理财转让的下架对银行负债影响有限。
章立聪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业内尚未有针对理财产品转让的监管文件出台,对监管风险的顾虑也可能让一部分银行暂停理财转让平台的建设,未来银行的行动可能需要同时结合市场需求与监管风向来看。
“目前来说,由于理财转让本身也不是普及很广的业务,下架的影响并不大,如果未来出现跨行转让平台等模式,使理财转让的交易活跃度大幅提升,那届时如果没有这项服务的银行可能会在竞争中失去一定的吸引力。”章立聪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