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披露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数据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披露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数据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上交所重大合同披露标准
1、上证所规范签订重大合同信息披露标准:
2、为规范上市公司签订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以及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
3、上市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应披露是否具备认购金融机构股份的条件,以及该金融机构业务类型、金融机构(非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4、同时,应特别分析拟参股金融机构在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若上市公司投资参股的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应及时披露申请核准进展情况。
5、《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规定,上市公司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买卖、建筑工程等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6、第一,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7、第二,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8、第三,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9、第四,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10、上市公司披露重大合同时,要作重要提示,如合同类型、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履行期限、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等。在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分析中,要明确是否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和技术能力等。
11、上证所发布上述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背景主要是,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统计数据显示,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上半年投资收益合计约300亿元,其中来源于证券市场的投资收益占此类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5%-6%。
12、另外,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以及上市公司参股上市或非上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数量呈上升趋势,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对其业绩有巨大贡献。同时,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因签订重大合同,对公司股价和未来业绩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二、股票信息披露规则主要有哪些呢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公开的规定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的规定有哪些
2、第一条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5、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6、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7、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8、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9、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11、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12、第八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3、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14、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15、第十条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四、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披露规则
1、以下是我的回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披露规则是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和股东的表决通过。这是为了确保对外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同时,上市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合理性原则、风险可控原则和公平原则。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50%,对同一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10%。
3、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包括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和担保条件等。
4、如果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对外担保的披露和公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市场惩罚。
五、上市公司会对外披露现金流量表吗
上市公司会对外披露现金流量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般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规定的其他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及信息使用者披露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动的货币性信息,以及有助于理解、分析和利用这些货币性信息的相关非货币信息。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披露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数据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