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淘宝用户遍布多少个国家的问题,以及和淘宝用户遍布多少个国家的网站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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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业务遍布全球多少国家
亚马逊目前有18个站点,包含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荷兰,瑞典,土耳其,中东部分国家,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印度,亚马逊的买家在这些站点及其周围的小国总共下来有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苹果为什么不封杀淘宝?
首先这个问题问得不对,苹果没有封杀微信的赞赏功能,而是微信不接受苹果抽头30%的条件,主动关闭这一功能的,所以谈不上封杀?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换成:苹果为什么不“逼宫”淘宝,也要求向“”淘宝们“抽头呢?
先说结论:苹果此次和微信等平台对掐,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苹果和淘宝们对掐的前哨战,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试探。就好像美国人(ˇ?ˇ)想~办伊朗之前,想试探虚实,就让沙特先“拉黑“一下卡塔尔,看看大家的反应,再决定下一步的打算。
好了,就这个问题,大观君帮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苹果的规则
「3.1.1App内购买」条款明确:「如果您想要在app内解锁特性或功能(解锁方式有:订阅、游戏内货币、游戏关卡、优质内容的访问权限或解锁完整版等),则必须使用App内购买,App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IAP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应用内购买?”
“应用内购买”(英文叫InAppPurchase)望文生义,显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个是“应用内”(InApp),一个是“购买”(Purchase)。
“购买”的意义比较直观,是指通过支付价款获得一定的商品或服务,为什么“微信红包”属于应用内转账,但苹果却不能提出对微信红包要求抽成,就是因为微信红包没有对应的“交换品”,不能算作“购买”。
至于“应用内”,可以将其简单理解为“应用平台的收入”,比如你购买的是app内的虚拟产品,也就是应用APP自身所提供的产品,比如游戏装备,知识产品等等,就属于“应用内”,但是淘宝或12306平台上所销售的产品(商品和铁路客票),并非淘宝和12306等应用平台所提供的产品,而是商家(淘宝卖家和铁轮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所以虽然是“购买“,但不算“应用内”,因此,苹果无权要求提成货款的30%。
既然如此,那不正好说明苹果无权向淘宝们收钱吗?不急,我们先看一下一则新闻:
阿里巴巴公布2016财年全年业绩,3.6万名员工创造1011亿元人民币收入,成为中国人均产能最高的互联网公司
接下来,我们回答一个问题,淘宝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于什么地方?
搜索、广告、店铺装修……
这些收入属于“应内内”吗?这些收入属于“购买”吗,既然属于“应用内收入”,那好,根据规则,请付钱。
1011亿的收入,哪怕只有10%属于苹果用户,抽取30%的“苹果税”,也有30亿,而这,只是“淘宝”一家平台,不包括其他平台。苹果这一口咬下去,不要太爽哦
至于为什么先拿微信开刀?苹果可能原本还不想这么早动手,但看到微信正在搞“小程序”,让苹果也很担心生气,加上微信是弱连接,打赏也不是刚需,就当是“投石问路”吧。
淘宝走下坡路了吗?
2018年双12前夕,我终于静心写一篇关于电商的文章,不管对或错,是我的心得,希望大家不吝赐教;
我相信当年马云领导的阿里巴巴,是因为看到未来的新的商业模式,就是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互联和物联方向,还有一个方向就是“懒人经济”,我也相信早期所谓的18罗汉大多数都不会是精英的,只不过马云为大家织了一个梦,所谓的技术大咖,我相信当年的技术水平也是很低的,但这个梦想是伟大的,建立一个最基本的平台,但如果马云没有遇到了2个机会,是不可能成功的,一个机会是遇到蔡崇信,这个人有大企业的现代管理和组织能力,尤其有融资能力,早期马云在中国融资成功率基本为零,为什么?早期中国的大多数投资人都是投机商,没有战略眼光的,蔡崇信刚好有国际融资关系,资本也看准了中国商业模式的方向,但结果和马云的理想应该是相悖的(马云初衷应该是为中国建立更良好的经营环境,但后期淘宝,天猫的所有经营都只围绕血淋淋的赚钱套路,2018年马云基本脱离阿里巴巴的战略层面也是必然的),融资成功后,阿里巴巴为主的电商才是真正进入中国经济舞台;第二个机会就是政府准入,建立第三方平台和信用系统,这是电商成功的最关键的环节,所以说,电商平台踏在实体经济和中间商的血泊上,靠的是政府的护航,到现在电商已经影响中国经济的方方面面;
现在,我们不得不认同互联网对销售,服务,物流,金融的便利和快捷,这是一个先进的商业模式,但同时摧毁了很多实体经济行业不公平,不透明的商业模式,但我们的代价是什么?第一是绝大部分的实体经济主导的批发和零售的店面大大减少,包括房地产,宾馆等等,出现大量失业群体(如果所谓的淘宝店,快递员的就业比实体经济的就业岗位要高的话,那只能说呵呵了),中国最大的房东是谁?大家都知道是阿里巴巴,收益是谁?不是政府而是阿里巴巴啊!换个角度,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是谁?是国际的投资集团,是美国,日本啊!甚至我还在考虑说一个词“阴谋论”,失业率高,经济低迷对谁有利?是美国,日本,欧洲!为什么他们的电商为什么没有我们“先进”,是技术不够?错了,核心是怕失业率提高!凭什么阿里巴巴只需要在网上圈个地方,网店成本很低,就可以大量开卖!以前的房东是谁?其实不仅是个体房东(养活很多人的哦),也是政府啊!凭什么上市收益都归阿里巴巴,造成政府大量损失和就业!
2018年,当我们越来越困惑于天猫,淘宝,拼多多,京东的运营套路,我们应该看到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就是资本从头到尾都是“血淋淋”的,吃人不吐骨头的,要获取利益,只有一条方法,就是复杂,复杂,更复杂,更不透明(哪个电商卖家敢说自己运营很牛?规矩是平台定的,不可能让你简单的),而且最恐怖的是前几名的电商平台竟然垄断80%以上,跟实体经济的模式一样,对平台来说,越复杂越容易有收益,所谓的千人千面,直通车等等就是个套路,“头羊效应”导致商家的价格和利润大大降低,仿冒成风(现在谁去开发?谁去升级品质?),如果没有优势的产品和渠道,靠烧车和刷单是肯定死亡的,建议不要大量投入前期费用!
有一个小故事,狼捕捉羊的最高的策略是什么?当狼群策划抓羊群时,会先安排好地形,最好是3面包围的山体,然后引诱和逼迫羊群进入死地,狼群会先攻击弱小的羊,但有个环节就是,不会全部消灭羊群的,因为头羊和健壮的羊有很大的攻击能力的,狼群会放生这些有危险的羊。大部分的电商商家都会慢慢压榨后死去,只有极少部分的“头羊”和“健壮羊”能够生存;现在,你明白为什么电商越来越难的原因了吗?
2019年《电商法》的诞生,会有什么改变呢?
以淘宝,拼多多为主的商家将受到很大冲击,尤其是中高层级的个人店,你可以刷十万几十万的刷单吗?以前可以大量刷单,是因为没有税收,现在要加4%的税收,谁舍得?当然对小微的卖家倒是没有太多影响!
政府监管能力大大增强,平台业绩将大大降低,双11,双12活动作假将严惩,导致几个电商平台的股票将大大下挫,资本家该离场的时候该来了;
现在很多问题是,电商经济已经深入人心了,尤其是消费者,电商模式现在造就了大量的“懒人”,有什么好的举措?政府需不需要更严格的管控电商平台吗?如何把电商和实体经济有效结合,是很大的也很重要的课题,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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