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67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红利。
二、股权登记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0日
2、红利发放日:2016年8月1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6年8月10日在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1、内部职工股: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由于税务系统更新,一代身份证信息已不能录入系统无法代缴个税。所以请登记信息仍为一代身份证的股东尽快到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更新为二代身份证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仍未办理更新手续的个人股股东将不能取得2015年度股息款个税完税证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10股1.20元;
法人股: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50元;
2、法人股中的外资股和发起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1、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898-68536276
传真:0898-68532506
2、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898-68583977
传真:0898-68583910
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