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简讯-一级致癌物却孕育千亿市场,这个食品要管起来了!

天天简讯:一级致癌物却孕育千亿市场,这个食品要管起来了!

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离世,其生前曾在社交平台称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珍惜生命,远离槟榔”。

看到这个新闻后,赵洋扔掉了手里没吃完的半袋槟榔。3年前,北京市民赵洋在跟朋友聚餐时接触到槟榔,当时只是在喝酒期间“嚼着玩”,不料却越吃越上瘾,“一天不嚼上几个槟榔,就有些不习惯。去年到医院检查口腔时,医生发现我的口腔粘膜有损伤,诊治之后就让我戒掉嚼槟榔的习惯,说有患口腔癌的风险,后来我就吃得少了。看到这个新闻后,我决定彻底戒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约有6000万槟榔消费者。而这6000万槟榔消费者,撑起了近千亿产值。如今,槟榔这颗在中国流行了上千年的“小青果”,近日在多地被要求加强监管——浙江义乌、江西南昌、四川南充等地发出监管通知,包括禁止以食品名义销售、下架部分槟榔制品、校园周边禁售等。

“去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近日,又有多地对槟榔销售加强监管。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槟榔的危害性。为保护人民健康,警示槟榔的危害性,建议参照对烟草的管理方式,在广告法中对槟榔及其制品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槟榔行业全产业链加强监管,以此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数百亿级槟榔产业

“槟榔加烟,法力无边;槟榔泡酒,永垂不朽。”

这句流传于湖南民间的口头禅,道出了槟榔爱好者对于槟榔的迷信,也以一种极为夸张的形式“神话”了槟榔的能力。

老家是湖南的胡女士告诉记者,槟榔在湖南很常见,“嚼槟榔不只是一种习惯,甚至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很多人在招待客人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拿出来槟榔。而且,买起来也很方便,槟榔都会放在超市或者小卖铺的显著位置,触手可及”。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槟榔相关企业1.5万家。从区域分布来看,湖南以7223家槟榔相关企业排名第一。海南、福建分别有槟榔相关企业5359家、634家,位居第二和第三位。从城市分布来看,长沙有2914家排名第一,其次是湘潭、益阳等城市。

我国是仅次于印度的槟榔第二大生产大国,同时也是进口大国,据媒体报道,我国2020年的槟榔进口量仅次于印度,排名世界第二。

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以“槟榔”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大量的店铺在出售槟榔,销量排在前列的几家店铺,评价数量最多能超过2万。在售卖形式上,既有散装的槟榔,也有成袋、成盒包装;在价格方面,从几元一袋到四五百元一袋不等。

“我们很少会买上百元一袋的槟榔,而太便宜的散装槟榔吃起来口感又不舒服,所以一般都会选择中间价位,通常是三五十元一袋。在我印象里,几百元一盒的槟榔,也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以前包装没有这么高级,口味选择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赵洋说。

随着价格的上涨和销量的递增,槟榔产业产值“水涨船高”。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8年,我国槟榔产业产值从558亿元上涨至781亿元,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被列为一级致癌物

数量庞大的消费者,持续增长的市场,也难掩槟榔“口腔癌帮凶”的身份。

2004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槟榔确认为一级致癌物。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官网刊登的一组2018年的调查显示,在口腔颌面外科病房46病室,调研专家团走访了所有口腔癌患者后发现,病房50位住院患者有45人患口腔癌,其中44人有长期、大量咀嚼槟榔病史,“这个比例非常惊人,肿瘤防控的形势非常严峻”。

国家卫健委去年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称,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主要与槟榔含有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亚硝基化合物有关,还与槟榔质硬易造成口腔黏膜机械创伤有关。

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宋欣阳说,槟榔的加工方式,是其致癌的重要原因,“在加工的时候,为了软化槟榔粗糙的纤维,会添加生石灰,这样槟榔的木制感就会下降,嚼起来就会有口香糖一样的感觉,让人更加上瘾,而危害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增加”。

近年来,由槟榔而引发的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家卫健委2019年2月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专门提出,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参照烟草监管方式

一边是备受诟病的致癌风险,一边是数百亿元的庞大产业,槟榔的发展何去何从?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湖南嚼食槟榔以及槟榔加工历史悠久,目前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条,涉及数百万人口就业和经济来源,并提出通过地方人大制定、颁布相关管理条例的方式,解决槟榔加工产品定位和监管等问题。

“槟榔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槟榔有药用价值,也关系到数百万人的就业;另一方面,长期咀嚼槟榔会增加口腔癌风险,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从经济发展、从业人员利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不宜对槟榔及其制品进行‘一刀切’的禁止,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让槟榔的宣传大行其道,或者说允许生产者、销售者打着健康的幌子忽悠消费者。”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说。

去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近日,浙江义乌、江西南昌、四川广元等地发出通知,要求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为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给市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更好保障公众健康,在广告法中明令禁止槟榔及其制品广告,势在必行。

“一颗槟榔危害的是个体,槟榔广告危害的则是全社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叫停槟榔广告,原因正是考虑到槟榔的危害性,通过叫停广告来防止其误导更多人。尤其是一些热播综艺节目的受众很多都是青少年,对于过量嚼食槟榔的危害性没有清醒认识,很容易被误导。”朱巍说。

记者在一些超市调查时注意到,在槟榔包装袋上,基本上都印有“长期过量嚼食,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语,但散装的槟榔和少数槟榔产品,并没有这样的提示语。

“对于被列为一级致癌物的槟榔,可以参照对于烟草的监管方式。不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广告,还要明确作出规定,应当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危害健康的提示语。否则的话,就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朱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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