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私人监控摄像头,可以说已全面进入大家生活。但试想一下,你的对面邻居私自在自家窗外安全装了监控设备,你透过窗户就能看到监控探头,甚至觉得那个摄像头随时都在盯着你,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业主:监控摄像头安在了窗户外,随时被人盯着很不舒服
2022年1月7日,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百合花园小区居民刘先生(化名)向华报商-二三里资讯(吉林省热线:15004304018)反映,他家对面楼栋的业主在窗户外装了两个摄像头,正对着他家的这栋楼,“我们这栋楼所有业主24小时都在其监控之下,晚上摄像机紫外线透过薄薄的窗帘将室内照的一清二楚,我们一点隐私也没有了。”
(刘先生提供安装在2号楼6楼窗户外的摄像头图片)
刘先生介绍,他是上河湾镇百合花园小区1号楼的居民,一个月前,对面2号楼3门601的邻居在自家客厅的窗外安装了两个摄像头。刘先生一看到,感觉浑身发麻,自己家的一举一动都被照得一清二楚,有些不想让邻居知道的事……总之,很不舒服。
(刘先生提供夜间摄像头图片)
刘先生说,对面邻居刚安装摄像头时他就发现了,但因为都认识,也就没好意思说,怕以后没法处了,但现在屋里被人24小时盯着,“随时都感觉有眼睛在盯着你,啥事也做不了,白天也不敢打开窗帘,这能舒服了吗?”
“有业主向物业反映过,也有邻居打110报警,但对方称是因为他家的玻璃被人打了安的摄像头。个人家可以安装摄像头,但你只能对着自己家,不能侵犯别人隐私啊。”刘先生说,小区物业已在适当位置放置了监控,而这家再放针对对面楼的摄像头已然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个人隐私是保护的:公民保有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秘密,,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物业:业主家玻璃被打碎三次所以才安的,会劝说拆除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上河湾镇百合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张先生,对方表示,摄像头是2号楼六楼的业主近期安的,安装时间不长。该业主安装摄像头时物业不知道,是后来1号楼有一个业主给他打电话反映这个问题他才知道。
张先生称,接到业主反映后,他立即去找了安装监控的这家业主,该业主称近几个月自家的玻璃被人打了三次,共打碎了三块玻璃,每次报警都没有找到是谁打的,所以才在窗外安装了监控,并没有要针对谁。跟1号楼反映的业主解释后,后来就再也没有业主反映过此事。对于居民刘先生反映的问题,会前往2号楼业主家劝说这家主人拆除这个摄像头。
那么,居民可以在自家窗户或门口安装监控吗?装监控的行为算不算侵犯别人隐私呢?
吉林省吉天行律师事务所沈继宇律师说,对于公民个人是否可以在自家窗户或门口安装监控设备,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住户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可以拍摄到邻居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和私密活动,则涉嫌构成对邻居隐私权的侵犯,我国《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此,我们也提示广大里友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安装监控设备要特别注意拍摄视角和范围,不得对他人的私人空间进行拍摄。其次,对于监控设备已经拍摄并存储的内容,不得对外传播。最后,业主在安装监控摄像头前,应当征得可能受到该监控影响的相关业主的同意,避免造成邻居心理上的反感和不悦,影响他人私人生活安宁。
在维权方面,因为此事涉及邻里纠纷,建议先与邻居进行沟通、协商,亦可通过社区、业委会来进行调解,如问题依然无法得到解决,当事人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