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路过关闸一带的人会发现,经常有全副武装的警察和警车在关闸路一带查验往来人员,让人感到一丝紧张氛围。而如果再稍加留意,在今年2月27日邻近的中山市坦洲镇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个案,28日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又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后,澳门各类媒体及政府官方网站上有关查获“水客”走私的信息突然间也多了不少。
据调查,2月28日发现坦洲镇新冠病毒阳性的病患从事水客活动,曾于2月25至27日短短三天时间内,持来澳探亲签注通行证26次进出本澳(出入境各13次)。事件揭示水客问题不仅破坏两地正常经济贸易秩序、对小区造成滋扰,也给两地带来更大的口岸防疫压力和病毒传播风险。一时间“水客”走私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挑动起人们敏感的神经,严查“水客”走私行为再一次成为本澳市民及社会议论和关注的热点话题,也催生政府及执法部门必须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以响应社会关切。
据相关信息显示,为了打击“水客”,本澳海关已加强对多次往返内地人士的检查,透过“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及先进的关检设备,针对性地截查口岸通关的“水客”。海关于2021全年在各口岸共查获2,950宗违法个案;而单单今年1月至2月就查获了387宗违法个案,捣毁了13个走私散货点,检控109人。3月7日至9日亦在关闸口岸先后截获3宗涉嫌偷运手提电话出境个案,合共检获70部电话。3月10日,海关经连日监视和情报搜集后采采取行动,捣破北区一工业大厦的"水客"散货点,检获美妆产品共8,000件,估值约415万澳门元。
治安警察局除加强巡查关闸口岸及周边水客活跃地区,截查怀疑从事带水货的人士外,还透过分析异常出入境个案,开展针对性截查行动,对违法者依法处理。针对持探亲证却从事水客的探亲人士,海关采取了严厉措施以堵塞漏洞,自3月14日凌晨开始,一天内三次以上经关闸或青茂口岸入境的持探亲证人士,需强制进行一次自费核酸检测,须在约半日出结果后方可入境。符合被管控的人士将被送往指定地点接受检测,并等候至有核检结果后方可入境,过程或需时十二个小时。如上述入境人士拒绝接受有关要求,可被依法拒绝入境。
今年1月至3月11日,治安警察局根据去年11月生效的第16/2021号法律《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已对从事水客活动的40多名持探亲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及9名外劳展开禁止入境程序。
虽然对持探亲证多次往返过关及对疑似在两地从事走私的内地人员采取的以上严控措施,确实增加了他们的时间和财务支出的成本,应该会起到良好效果,然而,对于那些从事“水客”活动的持蓝卡出入的外地雇员及本澳居民却未显示有实质打击的效用影响。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日前通过媒体指出,针对疫下澳门“水客”衍生问题突出,海关早于2020年10月6日成立了“打击水客专项小组”,并联同警方、其他政府部门透过主动巡查、截击物流链及深化执法合作等管控及执法措施,务求全方位强化打击“水客”活动。但在执法部门持续打击下,“水客”一改过往携带体积较大商品的做法,转为便携的美妆产品、电子产品、服饰鞋包或高价奢侈品等并将之捆绑于身上,或穿戴伪装自用,从而能“少量多次”带货通关。
这些变动对打击“水客”的活动的执法人员将面临更多困难及挑战,因此,澳门执法部门必须加强与内地执法部门合作,现时澳门海关透过粤港澳反走私执法合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内地海关、珠海市公安局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强化情报讯息互通,依法加强案件协查协办,并联合开展口岸整治,取得较大成效。2021年,内地海关亦向澳门保安司通报了113名澳门居民在内地因涉嫌走私犯罪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们必须承认,数十年来,活跃在粤澳两地从事“蚂蚁搬家”式走私的“水客”活动,早已成为见怪不怪的"老大难"问题。因为只要在澳门与内地市场之间存在着商品价差的问题,就必定有人去从事这门通过往返两地倒货赚取价差,获取中间利润的利益团伙或个人。
由于“水客”走私存在着偷漏税行为,扰乱两地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口岸环境卫生和存在一定的社会治安隐患等问题,多年来两地海关、警务等部门一直都在查处和打击,但“水客”走私如同“割韭菜”般难于杜绝。
近两年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香港因疫情持续不断与内地口岸长期无法恢复正常通关,而澳门疫情总体管控得力,与内地口岸通关基本处于正常状态,加之国内海外出境游市场几近停摆,澳门此时便成为了唯一与内地往来最便捷、最顺畅的境外旅游和商品往来目的地。于是,某些香港、澳门、内地喜欢和习惯以走私商品为生的机构及个人便选择澳门为桥头堡,开展水货走私也就成为必然,因此,严查和打击“水客”走私成为本澳及内地海关等执法部门始终无法放松的现实问题。
多年治理粤澳两地存在的“水客”走私实践已告知我们,单靠一方或一招一式的“弹簧式”、“海绵式”或“猫捉老鼠”式执法很难有效解决根本问题。遏制频发的“水客”必须依靠粤澳双方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灵活多样地推出打击“组合拳”,如借助现代大数据、通讯加强监控,掌握走私源头、转运、储藏、发货等信息;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发现线索和走私窝点及走私人员;严处参与走私人员,对查实的本地“水客”要依法检控,持相关证件频繁往返粤澳两地的“水客”要依法注销或禁止多次往返资格,并将之列入监控“黑名单”;同时两地还须在增加社会就业渠道、加强守法宣介等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总之,治理粤澳两地长期存在的“水客”走私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任务,只要两地客观生存的土壤依然存在,我们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水客”走私不停,执法斗争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