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月十五日开始,我们就在进行严格的检查,很多同业都在休假。”在转贷的问题被监管部门关注之后,原本很是热闹的放款中介似乎也变得低调起来。
“3.15”当天,《财经》杂志的记者以买家的名义,在上海多家银行询问了“商业贷”的问题,得到的回复大多是“暂时无法办理”。
此前,有多个新闻网站报导,银保监会在三月六号发布了《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并对各地银保监局、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进行了长达六个月的集中整治。
《通知》指出,各地方银监会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辖区内的各类银行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并选择一些关键的银行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并督促其与相关银行之间的业务协作。
有业界人士认为,这一次的整顿,有利于整个产业朝着合法的方向发展,“剔除假冒伪劣产品,以高价欺骗顾客,将会是一种趋势。”
但《财经》记者注意到,即便是在金融机构“重拳出击”的情况下,一些放款机构仍然“顶风作案”,声称还能为银行“转贷降息”等。
一、监管力度加大,放贷中介人面临危险
最近的放款利息只有百分之三十,你有没有什么需求?”从2022年开始,类似的广告就越来越多了。一位来自上海的李小姐说,她在一天之内就能收到好几个这样的来电,这些来电都声称自己是各大银行的销售部门。
每当有人询问他们的目的时,他们都会说自己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但他们是他们的客户。“为顾客提供融资服务”是他们经常提及的工作,而“借贷经纪人”却是他们更为熟悉的工作。
自今年起,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指导下,各大银行纷纷提高对小微经济的信贷投放,不少银行的营业放款利率均降至4%以下。而到了2022,一些买房人的贷款利率已经超过了5%。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放款机构抓住了这一“商机”,趁机向银行兜售再融资业务。而在网络上,很多买房人也在“成功”地从中间商那里拿到了贷款。
但最近,由于《通知》的发布,一些原本很积极的放款机构产生了担忧。
《通知》要求,各银行和金融机构要积极进行自我检查,积极发掘和举报非法放贷中介的违法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看他们有没有私下勾结贷款中介,并将其推荐给客户,同时对对贷款中介推荐客户的审贷标准和贷后管理标准等问题。
“现在是多事之秋,我觉得还是别拿商业贷款来代替住房贷款比较好。”在《财经》的采访中,作为一名买房人,向一家银行询问有关“转贷”的事情,一家银行的中间商已经不再热心地兜售了。而另一位客户也承认,他所接触到的一家银行,已停止了有关的放款。
另外,根据一位放款中间商的介绍,
垫资是被调查的主要目标
,“例如,要还的按揭,就会调查你还款的来源,要是发现是资助者所提供的,那就不好办了。”
房地产公司面临危机,而银行也开始了严格的调查。
多位放款人士告诉《财经》,最近,放款机构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广州市中院日前公布了一起因商业贷款被起诉的案件,该案件涉及到了一家商业银行,该公司因违规变更了商业贷款的使用目的,而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裁决,这位贷款者须支付给银行超过一百八十万元的利息。
此外,《财经》还发现,不少商业银行近日还在公众平台上发表了一篇名为"3•15"的“教育与推广”的新闻,对不良贷款进行了预警。
“一旦被查出有违法转贷的,将会被银行强制取消放款资格,并会对用户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的后果。如果不能全额偿还,那么,这位顾客可能会面对房产被拍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等危险,而且,之前已经付完的贷款也不会被重新收回。”该推文中提到。
此外,该公司还在微博上称,非法的转贷大多涉及虚假流水,包装空壳公司,有欺诈嫌疑的,可能会对客户提出相应的诉讼。同时,用户的个人资料也有可能被泄露、贩卖和滥用,从而危及用户的隐私和财产的安全。
二、逆潮流而动,为什么会被禁止?
一位借贷机构叹了口气,说道:“从今年开始,就有很多人想要借钱,这才引起了政府的重视。”
其实,不只是最近几年,放款机构引发的借贷行为早就已经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
在2021年底的时候,银保监会就已经发出了有关要警惕非法贷款中介对消费者违法转贷的风险提示,它要让广大的消费者对非法中间商的诱惑保持高度的警觉,要清楚地认识到违法转贷的潜在的危险,防止自己的正当利益被侵犯。此后,多个地方的银保监会也相继发出了有关的警告。
但是,在监管部门频繁曝光的风险和严厉打击下,仍然有许多借贷中间商逆风而行。
直到三月十五日,《财经》记者还能收到一些银行打来的电话,说他们不但可以用商业贷来代替住房,还可以用其他方式来降低利息。
一位中介说,如果你的房子没有结完,你可以申请“二抵”,利息是3.6%,“这样就不需要你自己掏钱了,但是你要有半年以上的行驶证,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安全性。”
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说道:“有些机构,想要收取运营贷的费用,还是很容易的,毕竟有许可证,有合同,有流水等资料。”
上述的按揭贷属于一种商业贷,据一些放款机构称,可为买家提供利息最低为3.08%的按揭贷,条件是有已经结清的房屋可以作为按揭。其运作过程是,首先是通过中间人引荐的预付款公司,为偿还贷款支付“过桥资金”,然后为顾客打好“保底”,最终顾客在银行顺利拿到运营贷款之后,将预付款返还。
在这个流程中,中间商会根据客户的放款数额,收取1%到2%不等的手续费,而如果是没有公司的话,还需要另外买一张营业执照(5000元以上),支付的手续费是每天0.07%。
同时,该业内人士还表示,
之前的银行目标是商业放款,而今年则是个人按揭消费放款逐渐增加,为中间商“诱贷”提供了便利。
“借贷机构之所以能生存下来,也是因为它的市场需要,比如借贷,就是因为它的目标是利率,所以它的顾客才会想办法降低利率。”
此外,
此次《通知》还要求各家银行设立信贷中介组织“黑名单”,对于诱导和帮助借款人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信贷质量、提高信贷质量、防止信贷“唯指标论”、实行“放任自流”的要求。
北京大成法律公司资深合伙人,肖飒,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就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他认为,“黑名单”系统不应该只在某一家银行实施,而应该建立起“信息隔离”,让所有的银行都能共享信息。使非法的中间商无法通过资讯差异欺骗银行,在一轮又一轮的游戏后,将非法的中间商与个人逐出了市场。
肖飒也表示,现在的贷款公司已经是一片混乱,若只有“黑名单”而不是“白名单”,很可能会造成整个贷款公司的负面影响,从而造成整个贷款市场的负面影响。应充分发挥助贷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充分发挥助贷业的作用。
“不管是提供资料,还是帮忙填写表格,都不会让借贷机构就此消亡。这一次的特殊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批评都集中在了银行的身上。而这一切的核心,就在于其本身的客户获取和风险控制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