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银保减速以对监管
保险行业:银保减速以对监管 更新时间:2011-3-16 10:38:33 两部门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3月13日,保监会和银监会正式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主要内容有:1、重申保险公司人员不得派驻银行网点;2、规范银保合作,提高合作关系的稳定性;3、加强代理费用管理,防止商业贿赂风险。 监管指引重申保险公司人员不得派驻银行网点:2010年11月份,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在通知中首次提出保险公司人员不得派驻银行网点,本次监管指引重申了这一规定。在银监会颁布相应规定的时候,市场参与者还有不少观望,预计保监会这一规定发布后市场参与者将不会再有侥幸心理,应会得到较为严格的执行。这样的规定将大幅降低销售误导,同时也有利于分清责任。 规范银保合作,提高合作关系稳定性:该监管指引规定:1、保险公司和银行应签订“总对总”层级合作协议,或在取得总部书面授权的前提下,至少实现“省对省”签订合作协议;2、规定单一银行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这些规定将使得银保资源向大中型保险公司集中,并有利于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但该指引中并未提到银监会去年通知中规定的“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 加强代理费用管理,防止商业贿赂风险:1、明确代理费用支付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应至少由一级分支机构向银行二级或以上级分支机构统一转账支付代理费用,具备条件的要实现“总对总”集中统一支付。2、加强代理费用财务管理。 要求保险公司据实列支代理费用,不得账外核算和经营;银行要对收取的代理费用加强集中管理,从代理费用中列支销售人员的激励费用。3、严禁给予、收取或索要协议外利益。 预计今年银行保险的增速将有明显下行:我们在2011年度策略报告中判断2011年银保增速将由2010年的40%下降至15%左右,主要理由是:1、监管加强对银保销售过程的监管将使得银行保险的增速下行,市场参与者需要作出相应调整以应对监管的变化,从2011年1月份数据来看,银行保险同比增速已下降至个位数;2、在负利率的背景下,银行存款必然面临较大的压力,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会大幅降低。 银保新政将使得银保业务健康化、规范化发展: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稳定性的提高,有利于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调整和优化银保业务结构;加强代理费用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对银保业务单独核算有利于防止保险公司不计成本发展银保业务。银保业务的减速对中小公司的影响相对更大,对上市保险公司影响幅度不大。 风险提示: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在执行层面仍存在较大变通空间,监管有有进一步强化的可能性。